发表于 2006 04月 的文章

Apr 26 2006

略谈意大利喜剧

magasa | 位于论道 | 2,916 位 Moviegoers 读过这篇文章 | |

文:magasa

意大利电影有两个传统:喜剧传统和现实主义传统(和英国倒挺像的)。所谓意大利风格的喜剧电影与电影史上任何别的喜剧电影都有着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不仅来源于意大利与众不同的人物景观或者方言俚语,更重要的是和意大利的风土人情、历史事件尤其是当代社会现实密不可分。

研究者对意大利喜剧进行了分类,比较重要的包括:浪漫喜剧、歌舞喜剧、笑星喜剧(围绕喜剧谐星的片子,例如意大利影史上头号笑星Totò、史上二号笑星Alberto Sordi、Macario、De Sica、以及今天的Roberto Benigni等明星)、传统即兴喜剧(对Jean Renoir很有吸引力)、模仿喜剧、滑稽喜剧和讽刺喜剧。

今天的人经常故意忽视三四十年代的意大利电影,当然是因为墨索里尼的统治,电影作为意识形态工具所受束缚太重,也拍了不少宣教片,颇让人不堪回首。但事实上法西斯和战争年代的记忆仍旧纠缠于意大利当代文化和政治生活,从来不曾远去,所以如果对“白色电话”电影(法西斯时代有钱人生活的象征是白色的电话)之流视而不见,那显然无法深入挖掘三四十年代电影与后来电影之间的联系。单说喜剧电影吧,影评人认为30年代的意大利喜剧电影就是:

“机械的类型总和,……其中少女都渴望金龟婿,通过种种心眼伎俩达成目的,错误的身份往往导致无穷无尽的混乱不堪。”

这些电影强调戏剧性、角色的扮演、通过伪装和虚饰,将生存策略编成故事——有些直接取材于民歌,这类片子时常取得成功。说这些喜剧空洞无物有些不公平,它们仍表现了法西斯统治下的文化冲突与母题。

有人把三四十年代的喜剧分为两类:一是来自奥匈国家的舞台喜剧和电影喜剧,台词浅薄,讲的多半是由于误会引发的一连串故事。还有就是感伤喜剧,更情绪化、本土化,用非常情节剧式的手法来解决主人公面临的冲突。这些喜剧对叙事和角色的处理有别于传统,经常影射(而不是逃避)当前的社会现实。

大约到五十年代末,意大利喜剧迎来黄金时期,取代了所谓“粉色新现实主义”(pink neorealism)成为影坛主流。

在意大利,最大的幽默源泉是揭露日常生活中蕴含的荒谬和讽刺,所以呢,与现实的紧密联系是意大利式喜剧的主要特征,意大利喜剧明星多半看上去乖张、怪僻,但并不喜欢用夸大的方式。

意大利喜剧经常出现非常戏剧化,有时候甚至很悲剧性的主题。虽然主题具有悲剧性,但观点却表达得很喜剧和幽默,追根究底,这是由意大利人对待生活与现实的态度造就的。不过,这种风格并非意大利电影人所发明,或许可以追溯到多个世纪前的古典文学中,例如卜伽丘的《十日谈》和传统的即兴喜剧。尽管身处贫困、饥饿、不幸、年老、疾病乃至死亡,但仍让意大利人发笑。可以这么说吧,越是戏剧性,越是悲剧性,也就越讽刺和越幽默,这对意大利来说就是真理,虽然并不一定适合别人。

当代意大利喜剧倾向于讲述现代化生活与人性本质间不可逾越的鸿沟,科技的日益发展为现代人营造出完美的生活世界,但人的天生缺陷仍在。所以意大利喜剧经常出现非大团圆结局,和大多数喜剧片截然相反。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在英语国家那么流行的浪漫喜剧在意大利却不大吃香,因为意大利人会觉得那不够真实,太虚假了。

因为植根于现实,所以意大利喜剧的一个功能是以幽默的视角展开社会批评,不光是电影,例如在电视滑稽表演里,笑星出场先把观众逗得哈哈大笑,然后话题转向严肃的核污染问题,发表议论,观众的情绪立马陡转,意大利观众会想到人类如何自作聪明利用了核能,自以为能安全地掌握,但结果却很荒谬,总是因为种种的人为过失酿成惨剧,可以看出这种荒谬性就是意大利喜剧精神的来源。

记得有人作过调查研究,得出结论:一般人所受教育水平越高,越能领会微妙的讽刺和反语,受教育水平低的人则更喜欢滑稽的身体动作和一语双关的笑料。但在意大利这个结论完全不适用,因为所有意大利人都更喜欢发自身体的幽默和讽刺。

意大利喜剧电影的另一个传统是演员的肢体表演,这同样来自于伟大的即兴喜剧,过去即兴喜剧演员喜欢运用身体动作来制造笑料。喜剧电影汲取了这项特色,像Rowan Atkinson和Jim Carrey这样的演员在意大利简直是车载斗量。在意大利喜剧片里,很少有特写镜头,尤其是面部的特写,为什么?为了完整地展现肢体运动,要知道意大利的喜剧演员是用全身在表演而不只是用脸。——卓别林和基顿也是如此吧。所以特写镜头虽然能传达更加戏剧化的情感变化,但中景或远景更适合喜剧或者讽刺的情境。

意大利喜剧仍然延续的另一传统是角色套路化,只要观众看一眼,无须介绍铺垫,就知道这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了。这是因为意大利喜剧演员很少单独担纲一部作品,他总是和一群都很有名的喜剧演员一起出演,所以每个人分别属于哪种类型的人物,观众都会有心理认知上的惯性。

最后再说说配音的问题,意大利专业演员都接受过配音训练,关于意大利电影为什么那么喜欢后期配音,我看到Mario Monicelli的解释认为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因为意大利电影太喜欢用业余演员,经常从大街上、餐馆里拉个人出来就开始拍戏,这些人都不懂如何背台词,如何念白,所以只有后期专人配音。二是意大利全国各地方言太多、彼此区别太大——估计和中国的情况有一拼,但意大利又没有广电总局硬性要求必须讲“普通话”的规定,所以电影里的语言就五花八门了。比如这个演西西里渔民的演员可能是米兰人,那他只有配音,那个博洛尼亚商人或许是那布勒斯人演的,也只有配音,此外许多法国演员(当然也有其他国家的演员)活跃在意大利,他们的意大利语可能不够好,方言更加够呛,更只有后期配音一条路了。

意大利喜剧的台词可能会显得异常狂躁不安,但谈论的一定是真实的日常处境和情感,而少见空想式的妄语。前面强调了喜剧对演员的身体动作的依赖,但也有不少作品靠精妙的台词吃饭,特别是靠方言与“普通话”的结合、对比来搞笑。很多明星的台词后来都成了年轻人中流行的口头禅,这点倒是中外皆然。

 

 

 

2006-04-26 00:30

 

 

“意大利电影有两个传统:喜剧传统和现实主义传统” 还有意大利大片吧,可是影响了Griffith和全世界的。 “一是来自奥匈国家的舞台喜剧和电影喜剧,台词浅薄,讲的多半是由于误会引发的一连串故事。” Lubti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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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ich

talich

 

2006-04-26 00:46

 

 

上世纪20年代前的意大利史诗片确实影响了一大帮子人,但上下贯穿百年,能不能梳理成一条完整的脉络?不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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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疯了最后死了

后来疯了最后死了

 

2006-04-26 05:22

 

 

 

 

2006-04-26 11:08

 

 

虎皮提供的这个链接好啊,有纸质的我就不下了,看网上介绍,包括《电影馆丛书》和《外国电影剧本丛刊》两部分共527M大。里面不光有广西师大电影馆,还有电影眼系列、十诫故事、悉德·菲尔德的剧本教程、江苏教育的丛书。具体内容介绍看这里: http://lib.verycd.com/2006/04/14/0000098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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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26 13:15

 

 

好东西啊,错过了就载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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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ieL

MovieL

 

2006-04-26 21:46

 

 

外国电影剧本丛刊 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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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

云中

 

2006-04-27 09:51

 

 

外国电影剧本丛刊 强烈推荐,绝对好的一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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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LARUN

ROLARUN

 

2006-04-28 18:10

 

 

在这里潜水是种享受,对于喜爱电影的人.谢谢你们提供的这些下载链接,让人感到分享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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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0 2006

关于黑色电影的一点阅读

magasa | 位于随记 | 2,595 位 Moviegoers 读过这篇文章 | |

文:magasa

 

 

 

Kraszna-Krausz Moving Image Book Awards(影像媒介类图书的一个奖)那么吹捧一下,想来也不离谱。

来自Indiana University的James Naremore教授学术背景更靠近英语文学的研究,显然并没有受过专门的电影训练,但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狂热的影迷,从小就有电影梦的那种人,小时候还自己拍过16mm玩,也想过长大后干这行,但没遇到机会,结果成了文学教授,趁此也研究研究电影,写过有关Vincente Minnelli、Orson Welles、Alfred Hitchcock等重要导演的书。至于film noir,是作者一生的挚爱,据他自己介绍,自己写过的第一篇电影文章,就是关于The Maltese Falcon的。正因为自己的专业出身,使Naremore把文学上现代主义的一些东西带进来,他才会特别看重Graham Greene等作家和“blood melodrama”的影响。

给film noir下定义总是存在困难和争议,但识别一部noir却是比较容易的事情。先想象一下,在一家录像带租赁店里,几十上百部带子一字排开,一边是哥特式恐怖片,另一边是反乌托邦的科幻片,而正中间呢,是Double Indemnity,两头分别是Cat People和Invasion of the Body Snatchers。

不管noir到底是什么吧,但所有人都承认他是发轫于美国的一种电影种类,硬派小说和德国表现主义电影是它的根。补充一下法国人Raymond Borde和Etienne Chaumeton在1955年对美国film noir起源所作的论断吧(因为他们是最早的研究者,所以后来的观点基本都从这里出发)。从社会学上说主要有三条:二战中有关暴力的现实主义的觉醒;美国犯罪率上升;精神分析学的扎根和流行。从艺术上说也有耳熟能详的三条:硬派小说、欧洲电影,和1930年代的部分好莱坞电影——主要是环球公司的恐怖片、华纳公司的黑帮片以及福克斯公司的侦探片。

作者Naremore的论点当然也是否认noir作为一种类型,他也否认了noir是一类主题,他更强调noir作为“history of ideas”或者说“an idea we have projected onto the past”。他不仅仅将整个noir的范畴看作是一个经典影片的集合,而更看重noir体现在好莱坞电影发展趋势中的历史连贯性。所以讨论film noir,光揪着片子是不够的,关注整个思想体系必不可少。

Naremore没有做百科全书式的穷根究底,这种工作已经由Alain Silver和Elizabeth Ward干过了。Naremore是通过从六七个不同的角度来看待film noir,得出不同的结论。他一开始就谈法国知识分子最早对noir的研究,包括给noir命名的Nino Frank,到Jean-Pierre Chartier、Raymond Borde和Etienne Chaumeton,以及手册派的Andre Bazin、Eric Rohmer、Claude Chabrol等人。自然先讲讲概念,这个倒大同小异。作者论述了noir和超现实主义、存在主义对法国知识分子生活的深刻影响的关系。接着是noir的概念如何从法国散播到英国,然后是美国,这中间起过关键作用的有超现实主义影响过的Raymond Durgnat,和存在主义影响过的Paul Schrader。二位都有雄文或专著,对film noir的分析各有精妙之处。

再说说50年代手册派如何对待noir,年轻的电影手册影评人们将巴赞的一些理论应用到好莱坞,他们有时候将film noir看作“有关白人地位的存在主义寓言”,最主要的代言人倒并非Humphrey Bogart,而是导演Nicholas Ray。Truffaut分析说Ray的电影的基本主题是“道德孤独感”,而Rivette则认为Ray关心的是“暴力的内在恶魔,这与男人的孤独感有关。”此时,他们将film noir和auteur理论联系了起来,实际上是从不同的角度在说一回事(当然,这两个词几乎也是一前一后传到英语世界)。法国人认为,film noir是在好莱坞体制内拍着反抗好莱坞的片子的风格总和,auteur则是个人风格超越制片厂束缚后取得的自由。他们走到这一步,基本上新浪潮也就不远了。Chabrol在1955年写了一篇文章“The Evolution of the Thriller”(论惊悚片的演变),特别关注了Aldrich的那部带有科幻色彩的cult noir片,Kiss Me Deadly,他将之视为重要的分水岭,不仅标志着noir这一类型的转折、突破、重生,而且意味着一位“作者”的诞生。Chabrol同时认为,film noir的文学资源开始枯竭,情节和场面调度越来越老套,需要变革啦,所以影片Kiss Me Deadly应运而生。

在法国人自己的艺术电影开始蓬勃兴旺,取得国际性成功后,他们逐渐对film noir失去了兴趣。不过这股风潮转移在其他一些国家,比如阿根廷在40年代末到60年代,开始疯狂迷恋硬派小说,Hammett、Chandler和David Goodis被译介成西班牙文进入南美。这些国家的电影也开始模仿黑暗风格的noir。话说回来,美国本土认识到noir作为整体的价值肯定在欧陆之后,一开始noir作为欧洲人对美国的想象,随着电视上重放老电影越来越多,终于重新被美国人吸收。

其次,是现代主义对包括film noir在内的通俗文艺的影响,作者举了三大案例,分别是Dashiell Hammett的小说与相关电影,Graham Greene的小说和相关电影,及noir的颠峰代表作Double Indemnity——集合了这一领域三大天才James M. Cain、Raymond Chandler和Billy Wilder的力量。再一点,noir在四十年代多由政治上较为活跃,观点偏左的影人制作。但是,考虑到好莱坞电影不可能具备鲜明的作者印记,背后还有Jack Warner、Louis B. Mayer这些保守的老板在控制,故而并不是说noir就一定体现出了创作者的个人政治意图。左翼的政治文化在罗斯福时代较为繁盛,但40年代末逐渐被排挤,走向边缘化,原因不言自明。所以呢,一部分noir体现出被压抑的左翼文化导向就不奇怪了。

这本书的精华在前三章,包括一些谈审查和政治的内容,到后半本说了说了四五十年代film noir的成本,其实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的低成本(极少数吧),而是中等成本甚至大成本,这些noir影片也是好莱坞当时颇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不是某些人所认为的B级片。还有些新noir的篇幅,作者的观点就不是那么出色了,谈了些90年代的犯罪片The Glass Shield和Devil in a Blue Dress之类,我也就没有细读,乱翻而过。不过,不止是James Naremore,我也很少看到过其他人对新noir有过精辟、深入的经典论述,大概时机还未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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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

云中

 

2006-04-21 14:51

 

 

http://outofthepast.libsyn.com/ Here is an interesting and in-depth podcast about film-noir. (well, in-depth for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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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jja

najja

 

2006-04-21 15:58

 

 

我给别人推荐过【Visions of Light:The Art of Cinematography】这张碟。它基本是按照历史的演化进程,从上上个世纪的迪克森实验片与卢米埃尔短片,到有声片的出现,到表现主义烙印的film noir,到发明宽银幕,再到新好莱坞的复兴,一直到90年代的《好家伙》,影史的重温吧。 虽说只是走马观花的集锦片,不过请出Michael Chapman、斯特拉罗、Almendros、Sven Nykvist、黄宗霑、Gordon Willis、Gregg Toland这些巨擘,一人说几句,讲讲自己的工作,有一定的意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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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疯了最后死了

后来疯了最后死了

 

2006-04-21 18:23

 

 

除了那么多精彩的画面外,最大的意义就是见到一帮子传说中的牛逼摄影师 gordon willis 和俺想像太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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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

云中

 

2006-04-23 12:06

 

 

黑色电影很有特色,故事也比较吸引人,记得马丁.斯科西斯的《美国电影之旅》里就有很大篇幅是讲这一类型影片的,还不错。最近刚看的THE TOUCH OF EVIL给人印象也很深,尤其是奥逊.威尔斯在开头的一段连拍镜头,^_^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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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

Helen

 

2006-09-18 13:32

 

 

提供全书下载。 http://briefcase.tom.com/Folder.php?directory_id=4588953 点击那个2.23M大小的rar文件,需要密码。 用户名:cinemamovie 密码:movie999 就ok了,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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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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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17 2006

赛末点:伍迪·艾伦的新电影

大旗虎皮 | 位于影片 | 2,571 位 Moviegoers 读过这篇文章 | |

文:虎皮

 

 

 

《赛末点》在伦敦首映时,伍迪·艾伦说,这是他40多部电影中三部真正的好电影之一(另外两部是《开罗的紫玫瑰》和《丈夫与妻子》)。而个人认为,伍迪·艾伦在《赛末点》之前的40来部电影是一部电影,即大家熟悉的“伍迪·艾伦电影”,而《赛末点》则独立成为一部电影,一部“新的伍迪·艾伦电影”。“人称”变化是这个转折中最重要的符号,它改变了伍迪·艾伦的一切。

伍迪·艾伦不再演自己的电影,就是“伍迪·艾伦喜剧”的革命。在过去那种讽刺喜剧里,他的出现是一种策略,把自己变成唇枪舌剑的攻击对象,成为“当事人”,于是嘲人成了自嘲,这种特点构成了“第一人称”幽默,这种第一人称幽默就像他接受采访时的句式:“人们认为我是艺术家,因为我的电影总是赔钱,人们认为我是知识分子,因为我总戴着眼镜。其实我是小资产阶级,过着中流导演的一般生活”。这种“第一人称”的“嘲讽之嘲讽”在美国一用四十年,故事万变不离其中,成为伍迪·艾伦电影铁打不变的的修辞方式。(他甚至把这种手法变成一种类型,在全球培养了许多艾伦电影迷。)一个人始终用一种方法创作,不是庸才便是大师,伍迪·艾伦在向世人证明,他属于后者。他拍了那么长时间讽刺喜剧,无形中等于给自己保留了无数“处女地”,这些“自留处女地”时间越长,含金量越高,爆发力越大。终于从《赛末点》开始,伍迪·艾伦开始了他的“第三人称”电影。看过《赛末点》,感到这种人称的变化对他的创作来说太重要了。当他把自己放进故事时,故事就是从“我”开始的,像打开一道闸门,犹太人的机智嘲讽汹涌而来,当他把这道门关上时,一切都变了,故事成了“他”,风格骤然变化,《赛末点》就是一部用“他”创作的冷竣、有节制、有控制力的正剧。

之所以把《赛末点》中娴熟的叙事手法成为“第三人称”电影,不仅仅因为伍迪·艾伦不再扮演角色,也因为过去那种严重的主观介入感完全消失,这太不像伍迪·艾伦了。观众在《赛末点》中很难察觉到导演的存在,主要人物的心理活动都没有表现,伴随剧情发展,既没有内心独白,也没有人物之间的心理沟通,尤其是克里斯这个人物,从斯文的网球教练变成精密策划凶杀的罪犯,我们始终不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到底是如何变化的。人物内心活动的缺席,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导演的主观介入,让这个很传统的道德故事,反而没有了那些常见的善恶判断的暗示。虽然伍迪·艾伦避免自己在故事中的存在,但他在细微处的文章做得依然很足。比如克里斯、诺拉和克洛伊之间的口音区别,在这个关于跻身上流社会故事里,口音的地域色彩和地位色彩是很细腻的环节,克里斯极力掩饰的爱尔兰腔与性感的诺拉毫不伪装她的美国口音,性格对比在口音上就表现出来,这些有地域色彩和地位色彩的口音,让影片中几场关键的对话变得非常生动,人物之间隐讳、暧昧的关系立竿见影。克里斯对诺拉是爱情还是激情,在他与诺拉之间的几场激情戏的细节中就表露出来,他只是迷恋她的性感,但伍迪·艾伦的表现方式就是把文章做到最细微处:两个人的激情戏的几个细节,充分说明了这种关系:他们相互撕扯、狂抓、用领带蒙住眼睛、在对方的身体上涂抹油脂等等。

小处做足了文章,在大的风格上就放开了许多。基本上看,伍迪·艾伦的手法非常传统,场面调度、剪辑、布光各视听语言都中规中矩,这个故事本身也是非常“面熟”,克里斯几乎是当代于连,这种故事从《红与黑》开始就在西方社会不断流传。换句话说,伍迪·艾伦用类似于“从前,有一座山”这样的老套手法,讲了一个类似“狼来的”的老套故事,却讲出无数新意,这才叫人兴奋。

Match Ponit指网球比赛的决胜局,在电影里,伍迪·艾伦就像演示网球比赛那样牢牢控制住了节奏和气氛,只有到了结尾,每一个情节转折都发挥出强烈的张力,让观众欲罢不能。伍迪·艾伦在谈《安妮·沃霍尔》时曾感叹,“戏院里达不到的戏剧张力,在运动场上却随处可见”,这次他终于实现了这种“运动场张力”,故事开始时有板有眼,很有耐心,到了最后真的好像一场决胜局,不到最后一个球落地,我们都很难知道成败结局。

伍迪·艾伦在形式上的唯一“花样”就是开场一个网球的慢镜头,画外音提示观众,命运变化好像擦网球,一切取决于偶然的幸运,这似乎是个俗套。但当故事进行到最后,克里斯杀害了诺拉,为销毁证据,他将房东老太的戒指抛向了泰晤士河时,故事到了“决胜局”,而那个飞向泰晤士河的戒指以慢镜头的方式,巧妙、严谨地呼应了开场画面,将气氛推向高潮。开场那种画外音加网球慢镜的手法,到这里成为剧情的一部分,成为一个精致的寓言画面:网球决胜局的偶然与命运变化之间的暗示关系,变成飞翔的网球与飞翔的戒指之间的具象关系。此时此刻,不再打网球的克里斯忘记了有擦网球的存在,他无法预知这枚戒指将怎样改变他的命运,观众也一样不知道这枚飞翔的戒指将如何决定性地改变了结局。

一个有野心的爱尔兰帅哥为了爬入英国上流社会,并在妻子和情人之间周旋,这个故事完全可以拍成伍迪·艾伦过去那种喜剧,克里斯这个人物,骨子里还是伍迪·艾伦式人物,他在越来越尴尬的境地中进退两难,他的愿望分裂成几种相反的力量,猛烈地撕扯,非常荒诞。但伍迪·艾伦放弃了过去那些讽刺手法之后,这个典型伍迪·艾伦故事露出残忍和冷酷的一面,也从另一个角度呼应了伍迪·艾伦过去那些故事,其实那些故事都是残酷而现实的。这甚至让我开始怀疑,过去电影中的伍迪·艾伦,与他扮演的人物之间完全可能是伪装的关系,真正的伍迪·艾伦则从未在电影中现身。

Sergio Leone曾说意大利歌剧里没有现实主义,但伍迪·艾伦在《赛末点》中全部用意大利歌剧做的配乐,这种体验对我比较新鲜。歌剧的运用也能如此灵活多变,没有那种曲高和寡、高高在上的疏离感,反而与剧情变化紧紧融合,在渲染气氛和改变节奏方敏发挥得非常突出。尤其是最精彩的克里斯杀死诺拉那场戏,歌剧的激昂、高亢对渲染气氛起到了难以想象的作用,把克里斯杀人时的紧张心理和悬念感推向高潮,让这段戏成为2005年最令人难忘的一场戏。

对一部好电影,我经常觉得“无法”说出它的“好”,电影“如是其所是”,多一分则过,少一分则缺;或者反过来说,它的好处太多,导致我无从谈起。《赛末点》大概就是这样一部电影,只有看过影片之后仍能良久地回味伍迪·艾伦这个变化。当一个人在70岁时仍在尝试创新,这已经让激动了,何况又是这样一部好电影呢。

 

2006-04-17 10:02

 

 

看得非常舒坦,剧情发展一往无前,不费太多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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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ieL

MovieL

 

2006-04-17 16:24

 

 

一部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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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西谛

卫西谛

 

2006-04-17 19:57

 

 

虎皮,这部电影是很好,但没有你说的那么新,一来Woody Allen很早就开始拍这种“第三人称”的电影了,第一部是盗版伯格曼的Interiors,那还是在Annie Hall 和Manhattan 之间的事;后来还有September、Another Woman,这还不包括The Purple Rose of Cairo那样的喜剧。所以“Woody Allen拍正剧”或“Woody Allen不演自己的电影”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二来很多人都说过了,这片子是Allen自己89年影片Crimes and Misdemeanors中一部分的青春版,原片则是对陀斯陀耶夫斯基《罪与罚》中罪责观念的讥讽。Allen这次把这个点子放到当代化了的德塞莱《美国悲剧》的故事框架中演绎。结果这个强烈的情节剧架构和年轻卡司带来的真实新鲜的激情,使Allen那些以往被笑声掩盖的尖酸厌世的冷嘲的锋芒露了出来,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亮度,但是这依旧是Woody Allen,是他的一次自我翻新。 这部片子会不会像Stardust Memories那样成为Woody Allen的转折点呢?我现在还看不出;它是不是Woody Allen最佳作品之一呢?可能吧,但我不觉得它比Bullets Over Broadway 之前那七八十年代的杰作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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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周侯

陈周侯

 

2006-04-18 00:11

 

 

这片子好玩得紧,出现《罪与罚》和《Rififi》来反复暗示主题。这类犯罪情节剧的故事其实是说烂了的,生活经常靠运气,我一向觉得如此,当然有些人不承认这点——正如片子开头说的。不过我看得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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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18 00:21

 

 

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Match Point是Woody Allen作为导演第四部几乎不带一点喜剧色彩的片子,前三部应该是Interiors、September、Another Woman,当然这三部他都没有出演,他不演非喜剧,自然不是偶然——我印象中Woody Allen作为演员从没有演过非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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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18 00:36

 

 

毕竟是涉及上流社会的人进行社交的片子,吃吃喝喝的戏不少,有几场特别好,比方说Chris陪Nola去试镜回来去餐厅吃饭,“进”、“出”时机之老辣,更多时候是妙语如珠,而且决不耍弄嘴皮子,很精当地就反映出了几个人物的特点,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涉世未深的千金小姐,还有一心做倒插门女婿的爱尔兰人总是小心翼翼的,美国土妞志大才疏。几个人纠缠在一起,自然很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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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18 00:50

 

 

我有一个没有深究过的观点,不光是针对在电影中,而且是生活中,就是说两个sex appeal都很强的一男一女,很难完美结合到一起,就好比这回片子中的Chris和Nola,他们本来分别吸引着Hewett家兄妹,结果一见之下,就彼此来电了,但最后肯定没好结果。这说来也不稀奇,琢磨一下,使得他们走不到一起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第一,sex appeal是他们自己拿手的武器,可以用来换取名利地位,如果和同样sex appeal的人交换,那大家什么都没有得到,一旦热情燃尽,又很难有爱,那自然break up了;其次,两个都sex appeal的人,彼此的竞争也强了,冲突难免,不能形成稳定局面…… 说回到影片里,Chris最后和Nola上床玩够了,选择的只能是名利罢,而Nola的占有欲望也很强,最后不可避免走向歇斯底里的状态,她所说的怀孕,也还不知道真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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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18 00:57

 

 

(spoiler) 对了,如果预先对片子结局会使出“杀人犯漏网”这招没有防备,看到Chris把赃物扔出,戒指撞栏杆弹回一幕,估计会以为这就是最后令他入罪的证据吧?多半到这里被Woody Allen忽悠了。但完了把前面的线索一综合,结合反复提及的题旨“运气”一想,就十分妥帖了,大巧合也就不算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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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18 01:33

 

 

呵呵,写作有写作的策略,我知道艾伦拍过这样的片子,但影评总是要找一个角度,把特点说圆,说的饱满,所谓理不偏不立啊,这就是我为什么这么写的原因。 克里斯一开始看《罪与罚》,之后又拿起一本书,没看清是什么书。 歌剧,我后来想,也营造了上流社会的生活气氛,不过给我印象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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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

虎皮

 

2006-04-18 02:30

 

 

我觉得歌剧是一个象征,喻指克里斯垂涎但不熟悉的上流社会生活,克里斯其实并不喜欢歌剧,说自己喜欢是为了讨好别人,所以后来Eleanor有一次说到他在听歌剧时几乎睡着了,最后等他不用再藏藏掖掖了就带妻子去听下里巴人的音乐剧了(正好是Webber最新的woman in white)。后来这个象征又用到了两人的情欲上,也是借这种陌生感突出情欲难以把握的特性。一开始我还有点遗憾自己对歌剧一窍不通,所以不知道它在唱啥,后来想想可能Woody Allen就没想要你听懂,克里斯本来就是观众该移情的目标不是,要的就是这个陌生感。 在看这片子时,我不时走神到 A Place in the Sun 去,这片子前30分钟里Jonathan Rhys Meyers的表演真有Montgomery Clift的影子在,那种表面无波的沉默恭顺隐伏着锐利贪婪的野心,一个拿自己当筹码下注的赌徒。 还想到一部片子,The Talented Mr. Ripley,Minghella的那个版本太滥情、太多愁善感、太扑克脸,Woody Allen的这个调子才对头:冷酷,Sophisticated,又很肉欲,很有幽默感,非常evil的幽默感,那种让人为笨凶手搞不定猎枪着急发噱的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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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周侯

陈周侯

 

 

2006-04-18 09:46

 

 

另一本书是阐释老妥的文学分析一类吧,出现的歌剧主要就是比才、威尔第和罗西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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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18 12:25

 

 

虎皮兄,有些事情请教,不知如何联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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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e

daile

 

2006-04-18 19:21

 

 

magasa说得没错,歌剧主要是威尔第的,有<麦克白>,<奥赛罗>,<弄臣>,<游吟诗人>,<茶花女>;还有比才,罗西尼和唐尼采蒂都只是一小段.威尔第的这几个都比较流行,从意思上讲应该和电影本身没什么联系. 估计没更深的意思,一是”上流社会”的气氛,另外拿来和<逍遥骑士>,<白衣女人>比吧,同意陈周侯兄的”陌生感”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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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ray

 

2006-04-18 19:25

 

 

说不定用的那段是有说头的,这个就听不懂啦.还得歌剧达人才能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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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ray

 

2006-04-19 01:57

 

 

赛末点对于导演来说应该是一个全心的开始,自己认为很可能是因为他发现了这个女演员。 同意文章最后说的,一个片子好,有时是说不出来的,有时也是不太想说,如果一个电影总是好到看完了就想疯狂blabla。。。可能那个电影离开自己的速度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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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di

yadi

 

2006-04-21 23:44

 

 

歌剧用得很好,关键不是在于唱了什么,而是在什么环境下开唱,因为最重要是情绪,内容有无深意就是另一码子事了 印象最深的用法,除了最后杀人,就是那哥们去画馆偶遇美国大妞. 比才《采珠者》那段咏叹调,真是很喜欢.三更回家里也用了 是部好片子,虽然更喜欢老伍迪式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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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

云中

 

2006-04-22 00:39

 

 

说到喜剧,Nola被杀那段还是很有喜剧效果的,那里有伍迪过去电影的影子。如陈周侯说,Chris根本不懂歌剧,那是爱尔兰穷小子达不到的上流社会,他要得是金钱和地位。多尼采蒂的《Una furtiva lagrima》用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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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

Luc

 

2006-04-24 22:53

 

 

woody许多自己参演的电影也并不是以他为主角,也是第三人称。 比如被很多人奉为woody第一的《汉娜姐妹》,《九月》 甚至woody前一部作品《双生美莲达》,他自己也应该没有参演吧?! 对于woody风格来说,这部电影并没特别明显的突破,因为他以往很多电影的风格一直在摇摆,对不同的经典电影和文学的戏仿的成分。 woody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电影带点小讽刺,但不以此为主,楼上的说woody电影都被看成一种讽刺喜剧,不知道四十多部里是不是曾经看过一半,在这样的前提下,按笔者所谓的“写作策略”写的前三段(也就是字数最多的部分)基本上就是属于自我发挥的废话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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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k

musk

 

2006-05-05 19:48

 

 

好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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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

西西

 

2006-05-25 21:09

 

 

让一切恶都过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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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es

Agnes

One 条评论

Apr 12 2006

天堂里的战争

云中 | 位于影片 | 2,326 位 Moviegoers 读过这篇文章 | |

文:云中

 

 

 

墨西哥导演Carlos Reygadas 的《battle in heaven》,让俺看的时候吓了一跳。虽然这部电影不见得有多出色,但是电影青年们一定要看看,因为什么呢?电影语言。

如果只盯着那些个口交啊胖交啊性交啊这些东西,或是杀人啊救赎啊宗教啊这些东西,就浪费了。这些东西虽然也有意思,但很多牛逼电影都做得比它强,要真正欣赏这部电影的妙处,一定要抓住它的电影语言,说白了,就是电影里的空间,再说白一点,就是画外空间。

电影里的空间观念,是体验一个导演是否牛逼的关键性因素,比如安东尼奥尼为什么牛逼,就在于他对于电影空间的创造性表现。而对画外空间,是目前很多想对电影语言做出突破性成就的牛逼导演努力不息的事,因为这一部分,还留存着一定的创新空间——而在电影语言的其它方面,已经被历史上的那些老鸟们搞得七七八八了,再创新,真是比在火星上开肯德基还难。

我不敢说Carlos Reygadas在这部电影里做的是多么的创新——这年头,自已以为独一无二的创举,也许已经被哪个阴暗角落处的小混混偷偷实践过无数次了——不过,在大多数能看到的故事电影里(非实验电影),这位导演的手法还是很新鲜,足以引起重视。我就着印象,简单说一下吧。

我不仔细讲“画外空间”的相关概念了,直接跳入正题。简单的说,这部《battle in heaven》,里面有很多镜头——无论是长还是短镜头,都能看出一个观念:重点处或意味深长的,都在镜头外。而这种画外的空间,有时候会随着镜头的运动化解掉,产生新的画外空间,或是重新解释原有的空间;但也有的时候,它什么含义也不代表;也就是说,影片的画外空间,是多样的,而且还有着各种功能——这一点很重要,这种技巧的使用,是与电影的剧情和人物发展密切联系的,而不是纯粹的“为技术而技术”。

比如,影片的某些“关键”故事情节,其实都一直发生在镜头外,比如引发一切的主人公夫妇“绑架并撕票”的过程,观众从头到尾都没看到一个画面来表现,只是听男主人公有一句旁白交待,而且这一交待是影片进行到二三十分钟的时候才有的,于是前面的一切铺堑都像是一种留白,一种“画外空间”。更多的镜头,只是无动于衷地对准表情木纳的男人,但观众能隐约体会到男人的内心,焦虑、无所适从,但我们不知道是为什么。同样,男主人公对自己上司的女儿,那种强烈的情感,也是被压抑的,从画面的表现上,你看不到他后来能有如此惊人的爆发。很多时候,男主人公的内心,从配乐上能听出一点端倪,但总体上,镜头不会提供太多的解释空间。

以上说的,只是视听与表达内容的某种辨证关系,这种关系在电影中,常常是通过对画外空间的展示来强调及突出的。而这种展示,在电影里有几处具体的表现,有视觉的手段也有听觉的手段。有的精彩,有的也显得牵强,下面我举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从这个地方基本能看出整部电影的表达风格。由于只看过一遍,只能凭大概印象复述,可能不准确。

那是在一开始,是近景,背景是一片蓝墙,男主人公和他的妻子,面向着镜头,说着一个小孩的死去,这时候观众是无法判断这两个人处于什么空间。然后画外传出时钟的声音,接着是另一个画外音在询问商品的价格,男主人公的妻子开始与这个人讨价还价,这时候观众能感觉到妻子是个卖小杂货的,这可能是她的摊点,空间得以纠正,确定性加强了。然后镜头向前推到男子的面部特写。

环境声改变,这时候镜头切换到一个地下通道的纵深取景(这时候观众会把下意识地认为这是另一个空间),一些人向镜头处走来,摄影机看似随意地向右跟摇,然后再随意地跟着一个老头向左摇(这期间环境声也有所改变),当摄影机摇到最左边时,男主人公的侧面特写出现在镜头里,这时候观众的空间感再一次纠正,原来这个地下通道就是男主人公刚才站着的地方,而刚才那两次看似随意的跟摇,实际上变成了男主人公的视点。而这两个视点的选择,其实与男主人公的心情有关。男主人公的心情是什么?刚才说过,这一切,目前都是未?

我们现在看到的几个镜头,每个镜头的空间感都会被下一个音效或下一个运动或下一个镜头所更新,也就是说,每个镜头都保持着相当的画外空间,而这种空间,很快就被下一个镜头所解释或填充,但同时,下一个镜头也保持着同样的画外空间。

接下来也一样,刚才是男主人公的侧面特写,然后再下一个镜头,我们终于看到了男主人公和他妻子的整个摊档的情况,原来他们不过是在通道摆着一个小摊,这一下又把他们的经济情况交待了。而这一点是开始我们不知道的。

这一段镜头还有一些细节,比如环境音效的故意改变,也是用来控制画外空间的,我记不太清了,但总体效果是相当特别,很少见到别的故事电影这样表达空间的。这部电影的摄影机运动处理,很自由,不是有人说话就给人,甚至有时候都不跟着主人公走,自顾自已的一套。还是通道的这场戏,男主人公说要到机场去接上司的女儿,于是他向通道的纵深处走去,可镜头一直并没有跟着他走,直到他消失在观众的视野里,似乎让大家认为镜头里还有别的东西应该出现时,摄影机反而慢悠悠地向前移动,寻找主人公的身影。这种处理,不好说效果好还是不好,但至少有一点,摄影机的运动是自由的,是有自己的含义的,也许有时候这种运动显得很有意思,也许有时候显得做作,见仁见智,但至少,它很特别。

另外值得说的是,这部电影的声音处理也很有一套,也许从技术层面来讲,显得粗糙,但要是从表达效果和目的来看,还是比较值得说道的,有时间再侃吧。

 

 

2006-04-12 00:31

 

 

镜头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面对的空间会是什么,所以很有惊奇效应,哦,原来这里是这样。本来摄影机是要带着观众看看这,看看那,但现在是它也被不停出现的新目标牵着鼻子转。导演似乎在主客观视点间跳跃自如,他要找的只是一种心理和感觉。他的手法,首要目的应该是造成焦虑感,试想,干了坏事的人,是不是时刻心里都挂着个包袱,很紧张?就跟片子里面那个人一样。 业余演员的男一号据说就是导演家里的司机,所以跟角色身份差不多。导演指导演员的手法其实是学Robert Bresson的。不过差异在于,Bresson的绝对严格、冷静、中性,到这个导演这里,变得可以容忍演员的即兴和自我(听说这个片子拍摄时候并没有成型剧本)。 对艺术闷片有兴趣的,看这个导演的长片处女作《Japon》去吧,绝对闷蛋到家,闷蛋气质已经逼近了索科洛夫的《母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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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12 00:37

 

 

如果批评这个导演模仿Bresson,纯粹是为了拉大旗,做虎皮,抬高自己,嗯,那也一口莫辩。 真不知道这部片子去年在戛纳放映的时候观众看了如何,难道不起哄吗?呵呵。色情尺度已经突破了美国很多NC-17片子的标准了,在香港作为分级III上映过,很难想象不剪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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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12 05:15

 

 

这个片子俺推荐过你,连同俄罗斯那部。这片子的影评是俺家支部书记兼财务部主任写的,她写的跟你写的几乎一模一样,还谈到了白色的运用和两个人做爱时那个窗外摇镜。 支部书记看的正是戛纳全球首映,据她反应,影片开场十分钟全场鸦雀无声,全被镇了,后来80分钟就被牵着鼻子走。书记回忆,冲击力超过前年《老男孩》的现场。 戛纳版本也是90分钟,后来法国公映也是这个长度,估计没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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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

虎皮

 

2006-04-12 10:12

 

 

这个片子给我的冲击力,大于俄罗斯的《激情》,毕竟那一部的手法比较的似曾相识。 这部电影,音乐也用得很古怪。反正整个就是比较古怪,这是一部让人不太舒服的电影,但它好在自有一套“潜规则”,特点突出。如果它在“纯技术”层面做得再精致一点,像老男孩一样,比如在录音、摄影方面再讲究些,可能受到的评价会更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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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

云中

 

2006-04-12 10:15

 

 

现在这部电影,在不少细节上有一股子粗糙感、随意感,再加上内容的¥¥%#¥,估计也让不少想叫好的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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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

云中

 

2006-04-12 11:11

 

 

小心翼翼的问,什么叫“胖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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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ich

talich

 

2006-04-12 11:23

 

 

里面有个臃肿的大妈…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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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ieL

MovieL

 

2006-04-12 11:41

 

 

赞“胖交”,我觉得这是个很有鲜活的发明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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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12 15:54

 

 

嘿嘿………… 这部电影要是剪掉了交的镜头,就完蛋了,因为得把第一个镜头和最后一个镜头搞掉。 虎皮,你家支部书记兼财务部主任写的文章,有没有中文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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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

云中

 

2006-04-13 00:44

 

 

这个片子也有下载或出碟了??刚在香港电影节看了这个片子的大银幕版,所以很奇怪magasa说它曾经作为三级片在香港“上映过”——这也就是前两天的事嘛。感受和大家比较一致,空间处理确实很出色——从这个向度来看,它会让我想起去年香港电影节看的那部土耳其的《遥远》;声音上也有很标志性的处理,就是杂音——开场那段的手机声我真以为是电影院里有人没关手机,地下通道杂货摊那段的闹钟声,都令人印象深刻。看完之后很想看他的Japon,以前买了碟一直没看。可惜不是很懂墨西哥的政治、文化状况背景,感觉导演是要弄个寓言——不然后面的朝圣不会搞得那么撕心裂肺。我和大豆看完猜口交那里的配乐是不是他们的国歌,然后想如果有个中国导演排口交配国歌,大概会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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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ie

howie

 

 

2006-04-13 05:05

 

 

性爱场面是非常必要的,在主题上和发行上,是一举两得的聪明之举。 文章收在《电影+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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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

虎皮

 

2006-04-13 10:05

 

 

下载是4月初的事情。D碟应该也出了吧 我也很喜欢地铁过道那个叮铃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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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ieL

MovieL

 

2006-04-13 13:54

 

 

那么虎皮简单说一下它的——主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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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ie

howie

 

2006-04-13 22:58

 

 

是非曲直,偶然发现这里的文章,篇篇精彩,篇篇喜欢. 很多的时候人是不能停顿的。真的很棒!很诗人,情到深处——伤,爱到深处——忧。有见地!不错,圈圈里的社会风尚就是这样的....很多时候不能自己。。。。。 www.lingyoulei.com我的网刊,没事时来看看吧.年青人的音乐与摇滚是分不开的,但最近陪朋友们去卡kl-ok就不唱摇滚了,不知不觉的就懒得唱了.....至于法国桔子吗真的是不想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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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

fei

 

2006-04-13 23:50

 

 

为什么我的博客发不了网志呢 也找不到以前那个有很多你们博客连接的电影博客首页 可以发个网址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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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的日子

云上的日子

 

2006-04-16 03:02

 

 

我觉得就是讲了一个被漠视的人,这就是他的主题。够简单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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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

虎皮

 

2006-04-16 03:13

 

 

我觉得漠视要比迫害和压抑更准确,影片表达漠视是很彻底的,这种漠视是来自政治的(高压统治)、经济(穷人)、道德(他是罪犯,但绑架犯罪已经习以为常)和自然本性的漠视(身体条件的平庸无常),甚至是自我的漠视(性爱的无快感),拔个高说,就是精神分析说的典型的“阉割”情结,这种人,不受关注,但满大街都是。导演用了很多正视、对视、追踪的镜头,并用强烈的主观手段去描述他的经验和生活,但哪怕在他爆发的时候,也是遭到漠视的。当然,这样一部电影的真正用心是值得怀疑的,比如推崇个人技术和各种可能的意识形态影射,年轻人容易这样耍聪明,但总体上完整展现了一个被漠视的现代个体,一种现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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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

虎皮

 

2006-04-18 12:35

 

 

这个“漠视”提炼得好啊我看的时候就是觉得,他所有内在(感受、需要等等)的东西都被他肥胖的躯体封闭了起来。只有到最后一个镜头,我觉得他才真正开始表达,说出了,安娜,我爱你。但那或者只是他脑海中的东西,根本就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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倥隆

倥隆

 

2006-04-21 13:25

 

 

howie,那不是国歌。我看完也这么想呢。然后特意找了墨西哥国歌听。发现不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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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台书生

坐台书生

 

2006-04-22 01:05

 

 

谢谢坐台的有求证精神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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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ie

how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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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04 2006

雷蒙·钱德勒文章两篇

magasa | 位于论道,资料 | 3,316 位 Moviegoers 读过这篇文章 | |

Trouble Is My Business自序

by Raymond Chandler

一些文学鉴赏家也许有一天会调查20年代后期和30年代前期繁荣昌盛的廉价侦探杂志档案。他需要锐利的眼光和开放的胸襟,才能决定这些流行的推理小说在何时以何种面貌编成堪登大雅之堂而落地生根的作品。廉价小说未曾梦想会有子嗣传人,大多数的作品此时大都已经变成肮脏的黄褐色了。一个人的确需要相当宽阔的胸襟才能接收这种粗俗的封面、鄙陋的标题和令人难以忍受的广告,才能体会一种写作真实的力量——即使这种写作风格已经拥有高度发展的形式和技巧,使得当代小说读起来宛如老处女茶室里温吞的肉汤。

虽然许多人在故事里被杀身亡,他们的死往往被费劲笔墨描写,但我不认为这种力量全然是暴力之事。当然也无关写作的好坏,因为任何这类努力都被会编辑大人无情地删除;也不是因为故事情节或角色都是相当原始、典型的人类。这恐怕要归咎于这些故事衍生出来的恐怖气味。他们的角色生活在一个出了毛病的世界,一个早在原子弹发明以前的世界,文明创造了毁灭自己的机械,而且大家都还在学习使用,好像恶棍白痴愉悦地第一次试用机关枪,法律是用来操纵争权夺利的工具,街道上尽是比夜晚还要黑暗的东西。推理小说的动机和角色变得愈发蛮横凶狠和愤世嫉俗,但是对它想要产生的效果或产生的技巧却颇具推动性。当时几个不寻常的评论家看出这一点,其实一个人只能指望这多么了。一般的评论家从来不承认这点成就,他们只等到这些成就取得尊敬后才忙着去解释。

标准侦探小说的情感基础是——而且一向是——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它的技巧基础除了皆大欢喜的结局外,其余都没什么重要意义。作家所编织的情节为结局服务,结局能够说明一切。但是另一方面,《黑面具》杂志里这类故事的技巧基础是场景比情节重要,也就是好的情节应该制造好的场景。理想的推理小说应该少了结局,我们写作的人跟拍电影的人有相同的观点。我第一次去好莱坞工作时,一个很聪明的制片人告诉我,你无法将推理小说拍成一部成功的电影,因为小说的整个重点是要揭发结局,而这在银幕上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就能分辨,观众很快就会明白。他说错了,因为他想的是别种错误的推理。

至于冷硬派(hard-boiled)侦探故事的情感基础呢?虽然它不相信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除非信念非常坚定的个人决定插手管事,确定正义得以伸张。这类小说是关于使这个信念成真的人的故事。他们无论是警察、私人侦探还是记者都是坚强的人,他们的工作艰难而危险,因为他们所能得到的工作就是这样。从前到处都是这种工作,现在也是。这类事情发生过,但不是那么快速,不是发生在一群关系紧密的人身上,也不会发生在狭窄的逻辑框架里。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需要不断的动作,如果你停止思考,你就输了。一有犹豫,就会有人手上拿着枪走进门来。一个不敢超越自己的作家跟一个害怕犯错的将军一样无用。

我回头看自己的小说如果我不希望它们更好,那是很荒谬的。但如果它们更符合我的标准,恐怕就无法出版。倘若要求不那么严格,当时更多的作品也会流传下来。我们有些人尽力想打破陈规,但常常遭遇退稿的命运。既能超越限制又不去破坏规矩是每一个为杂志撰稿卖文者的梦想。我的故事里有些东西我想改变或剔除。要做到这点,看似容易,但一旦尝试起来,你会发现根本不可能。你只会破坏好的,对坏的部分无能为力。你无法重新捕捉气氛,渲染情节,甚至刻画人物。对小说创作所规定的规则和技巧正好把作家带离写作的需要或欲望。最后他学会所有的技巧,可是没东西要说。

对于那些规则和限制,我无法虚伪地表示赞同。身为作家,我一直无法把写作令人难以忍受的特质之一——满心诚挚——分秒挂在心上。而且幸运地逃过被称为“势利的形式,可被视为过去的娱乐文学,却是今日的启示文学”。在平板单调的幽默和文人贫乏的含蓄之间,还有很大的空间。推理小说置身其中并非不可突破。有些人憎恶所有推理小说的形式,有些人喜欢关于好人的故事(“那个迷人的琼斯太太,谁想得到她会用肉锯锯她丈夫的脑袋呢?他还是个挺英俊的男人哩!”),有些人认为暴力和残暴狂是可以互换的用词,有些人认为侦探小说是次文学,不比那些习惯滥用定语、狡猾的标点符号和虚拟语气的作品高明到哪里。有些人只在疲倦或生病时才看侦探小说,而且从他们阅读的推理小说数目看来,他们一定经常疲倦或生病。有些人是推理迷或色情迷,发热的小脑袋想不通虚构的侦探人物只是催化剂而不是大众情人。前者要求豪门宅邸的平面图,标示书房、枪械室、大厅和楼梯以及通往幽暗小房间的走道,管家就在那里擦拭乔治时代的银器,薄唇沉默,倾听乖舛命运的呢喃。后者认为两点之间最近的距离是从一个金发女子到床笫。

作家不可能讨好所有人,也没有作家会尝试如此。本书里的故事当然不想在写后10年或15年内取悦任何人。推理小说是一种不需要沉埋在过去阴影中的写作方式,也不须对古典崇拜忠心无二。虽然现在活着的作家很难写出比《亨利·埃斯蒙德》更出色的历史小说,比《黄金时代》更好的儿童故事,比《包法利夫人》更辛辣的社会评论,比《波音顿的珍藏品》更优雅高尚的呼唤,比《战争与和平》或《卡拉马佐夫兄弟》更波澜壮阔的景观。但是设计出比《巴斯克维尔猎犬》或《丢失的信件》更合理的推理小说应该是不难的事。实际上,没有所谓的犯罪或推理“经典之作”,一本也没有。在本身的参考范围之内,就是惟一品评的标准。经典之作应该是一件耗尽本身形式的可能性、无人可以超越的作品。至今还没有一部推理小说或故事达到那个境界,接近标准的也微乎其微。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继续攻克这一堡垒的缘故。

雷蒙·钱德勒
1950年2月15日于加州拉荷雅

简单的谋杀艺术(The Simple Art Of Murder)
by Raymond Chandler 董乐山 译

任何形式的小说都是想写成现实主义的。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老式的小说装腔作势,矫揉造作,几乎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但当初读到它们的人,并不觉得那样。象菲尔丁和斯莫莱特那样的作家,从现代意义上所以能显得是现实主义的,乃是因为他们笔下的人物大部分是一些肆无忌惮的角色,其中有不少人能够抢在警察头里两步,但是简·奥斯汀所描绘的以乡绅生活为背景的极其拘谨的人物,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也似乎是够现实的。社会上和感情上的这种虚伪风气,今天仍大量存在。只要再放手加上一些附庸风雅的成分,你就可以大致领略你所订阅的报上书评栏的调子和俱乐部里读书小组的一本正经、愚昧自满的气氛了。畅销书就是他们这种人造成的。所谓畅销书,其实是靠做宣传推广工作,其基础是一种间接的附庸风雅心理,有批评界的老手打上的印记做保鏣,某些极有势力的幕后集团的精心爱护,不断浇水。这些集团的本行是推销书籍,但是却希望给你的印象是他们在提倡文化。你只要书款稍许迟付了一些,就可以明白他们的旨趣是何等清高了。

为了种种原因,侦探小说很少能够做宣传推广工作。它写的往往是谋杀案,因此缺少精神高尚的因素。谋杀是个人意志受挫的表现,因此也是整个人类意志受挫的表现,可能含有大量的社会学意义,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是谋杀的事早已习以为常,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如果疑案小说多少有些现实主义以(实际上很少这样),那么就一定是用一种冷眼分明的态度写的;否则除了精神变态者以外,谁也不会想去写它或读它。谋杀小说那种不管其他闲事,只管解决自己难题,解答自己疑问的作风也是令人沮丧的。剩下来就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了,除了它写得够不够精采可以算得上好小说,不过为数五十万的读者反正是不懂这个的。鉴别写作的质量,甚至对以此为业的人来说,要对预约销售量不加太多的注意而做到这一点,也是够难的。

侦探小说(也许我还是这么叫它为好,因为这一行仍以英国写法为主)必须靠慢慢的渗透才能扩大它的读者。这种情况的存在,而且以后也这么顽固地存在,乃是事实。原因何在,值得有心人研究,我则没有这样的耐心。我的论点之中也丝毫并不认为,侦探小说是一种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世上没有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有的只是艺术,而且也少得可怜。各国人口的增长丝毫没有带来艺术的增长,所增长的只是可以用来生产和包装艺术代用品的熟练手腕。

尽管如此,即使是最老式的侦探小说,也很难写得好。这门艺术的好作品比好的严肃小说更是少见得多。第二流的作品比大多数周转率高的小说寿命要长,很多根本不应该问世的作品就是不肯去世。它们象公园里的塑像同样而久,而且同样乏味。

对于所谓有识别力的人来说,这是很讨厌的。他们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不久前还是深刻重要的作品,如今放在他们图书馆里标出“去年畅销书”的专门书架上,除了偶然有个近视的顾客弯下身子看了一眼就匆匆走开以外,没有人会走近它们。而老太太们则在疑案小说书架前你推我挤,抓一本书名叫《三重谋杀害》或《平契波特深长探险记》之类的同一年份的产品。他们也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在再版书架上“真正重要的作品”积上了尘土,而《死亡系上了吊裤带》却印行了五万册,甚至十万册,摆在全国的报摊上,显然不是为了向大家告别。

老实说,我本人对这种情况也不是很满意的。我在不假装正经的时候也写写侦探小说。但是由于这种长寿不老,使得竞争实在有点太厉害。要是每年高等物理学有三百篇论文发表,另外还有好几千篇各种形式的论文也已准备就绪,放在那里,有人阅读,那么即使爱因斯坦也是没有多大用武之地的。

海明威不知在什么地方说过,优秀的作家只同死者竞争。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这种人毕竟有几个)则不仅要同所有没有埋葬的死者,还要同所有大批大批的活着的人竞争。而且是在几乎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竞争,因为这种写作的特点之一是,吸引读者阅读这种作品的因素,永远不会过时。那个主人公的领带可能有些老式了,那个探长老头儿可能是坐单驾马车来的,不是坐警笛嘶鸣的流线型汽车,但是他到了现场以后所做的事仍是象过去那样核对时间,寻找烧焦的纸片,研究是准踩了书房窗户下开得好好的草莓花圃。

但是,我对这件事的关心还有一个不那么自私的动机。我觉得,要在这样庞大的规模上生产侦探小说,而它们的作者眼前能得到的报酬却如此微薄,他们对批评界的赞誉的需要又几乎是零,这项工作如果需要什么才能的话,那是无法办到的。在这个意义上,批评家的瞠口吃惊和出版商的推销次货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中等水平的侦探小说大概不比中等水平的小说坏,但是你是从来也看不到中等水平的小说的。因为它得不到出版。但是中等水平的——或者略为高出一些的——侦探小说却可以得到出版。不仅得到出版,而已成批地卖给外借的图书馆,有人阅读。甚至有少数热心家,他们按两元钱的正式零售价格购买,因为书是新书,封面上还有一具死尸的图片。

奇怪的是,这种中等水平的、十分平庸而又枯燥无味的小说,完全是不现实和机械的作品,同那些有这门艺术杰作之称的作品,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它只是拖得更慢一些,对话更加平淡一些,人物的刻画更加呆板一些,噱弄读者的手法更加明显一些面已;但货色则是一样。而好小说和环小说却一点也不是同样的货色。它写的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好侦探小说和坏侦探小说写的却完全是同样的事情,而且写法也很相象(这有它的原因,而原因又有原因;要找原因,总是有的)。

我认为,传统的即典型的即单纯推理的即逻辑推理的侦探小说,其主要的困难是,它要达到十全十美,必须具备各种各样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不是在一个人的身上所能同时找到的。那个头脑冷静、善于布局的人,不一定也能写出生动的角色,尖锐的对白,掌握步步加紧的节奏,恰到好处地利用所观察到的细节。那个不苟言笑、擅长逻辑的人,制造出来的气氛就超不过一块绘画板。那个注重科学的私家侦探尽管有个非常新式漂亮的实验室,但是抱歉的是我记不起脸孔来了。能够为你写一篇生动如画、丰富多来的散文的那个家伙,却不屑化功夫去逐个推理无懈可击的作案时不在现场的证明,因为这项工作实在吃力。

冷门知识的大师从心理学上来说是生活在有环撑的裙子的时代(指十八、九世纪。)。如果你对陶器工艺和埃及针织艺术的基本知识什么都知道,那么你对警察就一点也不了解。如果你知道自金不到华氏二千八百度左右不会自行熔解,那么你就不会知道二十世纪的人如何作爱。如果你对战前法国滨海胜地的悠闲生活有足够的了解,而把你的故事放在那个地点,那么你就不知道两小粒可以一起吞下的安眠药不仅杀不死一个人——甚至不能使他入睡,只要他不想睡的话。

每个侦探小说作家都犯错误。没有一个对错误有自知之明。柯南·道尔所犯的错误使他的有的故事根本不能成立,但是他是个拓荒者,歇洛克·福尔摩斯基本上毕竟是一种态度和几十行令人难忘的对白。真正叫我泄气的是霍华德·海克拉夫特先生(在他的《供解闷的谋杀案》一书中)称为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女士们和先生们。这个时代并不远。按海克拉夫特先生的划分,它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开始,一直到1930年左右。实际上这个时代至今仍旧存在。所有已出版的侦探小说中有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仍信奉这一时代的巨人所创造、所改进、所完善的,并且作为逻辑推理的问题兜售给世人的公式。

这话说得有些严厉,但不要吃惊。这只是说说而已。我们不妨采肴一看这门文学的一部得意之作,一部掌握了噱弄读者而没有欺骗读者的艺术的公认杰作。这部作品叫《红房子疑案》,是A·A·米尔内写的,亚力山大·伍尔科特(真是个爱夸大其词的人)誉为“三部空前绝后的最佳疑案小说之一”。这样的赞词不是轻易说的。这本书出版于1922年,不过确是没有什么时间性,完全可以拿来在1939年7月出版,或者稍加修改,拿来在上星期出版。它一共再版了十三次,用原来的纸型印行了大约十六年。不论什么书都很少有这样的情况。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文笔风趣有点象《笨拙》杂志,行文流畅,造成一种错觉,其实并不象表面看来那样自如。

它讲的是马克·阿勃莱特在他的朋友面前冒充他的弟弟罗伯特的故事。马克是红房子的主人,这是一座典型的英国乡间宅邸,花草遍地,大门口还有一所看门人的小屋。他的秘书鼓励、怂恿他冒充自己的弟弟,因为如果他冒充成功,他的秘书就要下手杀害他。红房子一带的人谁也没有见过罗伯特,他去澳大利亚已有十五年,他们只知他有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的名声。有一封罗伯特寄来的信曾经谈起过,但从来没有拿出来过。这封信说他要来了,马克已作了暗示,这不会是件愉快的事。有一天下午,传说中的那个罗伯特来了,向两个佣人表明了自己的身分同,给带到了书房里,马克(根据后来传讯时的证词)跟着进去。接着就发现罗伯特躺在地板上死了,脸都有个枪弹洞,马克当然就此消声匿迹。警察闻讯赶来,怀疑凶手一定是马克,把尸体搬走,进行调查,接着进行传讯。

米尔内是意识到一个非常困难的障碍的,他竭力想越过它。既然马克一扮罗伯特出现他的秘书就要杀害他,那么冒充的事就必须继续下去,瞒过警察。而且既然红房子一带的人都很熟知马克,伪装就很必要。因此就把马克的胡子剃去,把他的手弄得粗糙(根据证词——“不是一个老爷的指甲修剪整齐的手”),用了粗哑的嗓子和粗野的举止。

但这还不够。警察要查验尸体,尸体所穿的衣服,和口袋里所有的东西的。因此这一切东西都不能使人想到马克头上去。因此米尔内想方设法拚命要使人相信这样的动机:马克是个极其自负的表演家,他演这个角色非常彻底,连袜子和内衣都换了装(秘书把制造厂家的商标都拆了下来),就象一个江湖演员为了要演奥赛罗把全身都涂黑了一样。如果在读者那里能得售(销路记录证明一定是得售了),米尔内估计他就站得住了。但是不论这个故事的结构是多么单薄,它是作为逻辑推理问题提供给读者的。

如果不是逻辑推理问题,那它就什么也不是了。因为别的什么都算不上。如果情节牵强,你就甚至不能把它当作一部轻松小说,因为它没有故事。如果逻辑推理问题中没有真实情况和能自圆其说的因素,它就不成其为逻辑推理问题。如果逻辑是个错觉,那就没有东西可以推理。如果冒充身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告诉读者就冒充不成,那么整个事情就是弄虚作假的。不是有意的弄虚作假,因为米尔内如果知道他会遇到什么困难,他就不会与这故事。他所遇到的是一些致命的弱点,他连其中一项也没有考虑过。不经心的读者显然也是如此,他们喜欢这个故事,因此愿意相信它。但是不能要求读者都知道生活的现实,作家才是这方面的专家。这位作家所忽略的有下面这几点:

一、验尸宫召集陪审团举行正式传讯,但对尸体却没有提出法律上合格的身份证明。一般大城市里的验尸官对于一具无法验明身份的尸体也是会举行传讯的,只要这种传讯的记录具有价值或可能具有价值(火灾、惨祸、谋杀的证据等等)。但这里并不存在这种理由,也没有人认明尸体。有两个证人说,该人自称罗伯特·阿勃莱特。这仅仅是假定,只有在没有出现与此矛盾的证据的情况下才有效。验明身份是传讯的前提。即使死了以后,一个人也有拥有自己身份的权利。只要人力办得到,验尸官就要保证实现这种权利。否则就是玩忽职守。

二、既然马克·阿勃莱特已告失踪,而且有杀人嫌疑,不能为自己辩护,那就有必要找到他在谋杀害发生前后的动向的证据(还有他身边是否有钱可以逃跑);然而这种证据都是最接近谋杀案的人提供的,没有旁证。在没有证实之前,这就必然是不可信的。

三、警方经过直接调查,发现罗伯特·阿勒莱特在他家乡的村子里名声不佳。那里一定有人认识他。他没有把这样的人带来传讯(故事在这一点上站不住脚)。

四、警方知道,罗伯特此来有威胁的成分在内。这与谋杀案有关,这一点他们势必知道。但是他们没有设法调查罗伯特在澳大利亚的情况,也没有去弄清楚他在那里名声如何,有什么来往,甚至是不是真的到英国来了,是同谁一起来的(要是他们调查一下,就早会发现他死了已有三年了)。

五、警方医生检查了尸体,胡子是刚刚刮掉的(露出的皮肤未经日晒),粗糙的手是不自然的,而且身体是一个久居寒带、生活优越的有钱人的身体。而罗伯特却是一个粗人,在澳大利亚生活了十五年。医生所得知的情况就是这样。他不可能没有发现尸体情况与此相矛盾。

六、衣服是无名的,口袋空空如也,商标都拆掉了。但是穿这衣服的人总有个身份。完全可以断定,他不是他自称的那个人。但对这可疑之点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且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这是可疑的。

七、有一个人失了综,他是本地的一个著名人士,在太平间里的尸体很象他。警方不可能在一开始时就先排除失踪的人就是死人这个可能性。没有比证明这一点更容易的事了。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令人不能置信。这是为了使警察显得是傻瓜笨蛋,好让一个鲁莽冒失的业余侦探拿出一个假的答案来一鸣惊人。

这个案件中的侦探是个满不在乎的业余侦探,名叫安东尼·吉林汉的小伙子,目光炯炯,满腔热情,在伦敦有一所舒服的小公寓,气度有点自命不凡。他担任这项工作并不是为了赚钱,但是碰到本地警察忘了笔记本,他总是在场为你放劳。英国警察似乎颇能容忍他,他们一贯有这种好脾气。但是我一想到要是他落到我们家自己城里的警察的手里,我就不寒而栗。

这门艺术有的是比这还要说不通的例子。在《特伦特的最后一个案件》(常常被称为“完美无缺的侦探小说)中,你得接受这样的前提:一个稍一皱眉就会使华尔街索索发抖的国际金融巨头,为了要把自己的秘书送上纹刑架而策划自己的死亡,而且那个秘书给逼得走投无路时竟能保持高贵的缄默,也许那是他身上的伊顿使风(伊顿公学是英国一所最著名的贵族子弟中学)。我认识的国际金融巨头很少,但是我想这本小说的作者如果可能认识的话,他所认识的就一定更少了。

另外有一个例子,是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在他不太想入非非的时候是他们中间最稳健的一个)写的,其中的凶手依靠化妆之助,在时间上作千钧一发的安排,采取非常巧妙的躲闪行动,冒充了刚被他杀死的人,因此能在远离作案的地方复活出现。桃洛赛·塞伊尔斯也有一个例子,其中有一个人深夜在自己的屋子里被谋杀了,谋杀的方法是用一种机械发动的重物把他压死的。其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他总是在这个时候打开收音机,总是站在收音机前的同一地位,总是俯身弯腰到这个距离。要是稍许朝前或错后一些,那么观众就要退票了。这就是俗话所说的老天爷帮了忙。一个谋杀犯如果需要老天爷帮这么大忙,他就一定选错了行业。

阿加莎·克里斯蒂有一个故事(指《东方快车谋杀案》),主角是那个谈话用直译过来的小学生法语的聪明过人的比利时人赫尔克里·波洛先生。在这个故事里,波治先生照理用他的“小小灰色细胞”(指波洛的脑子)忙碌一阵子后得出结论,卧车车厢里没有一个人有可能单独行凶,因此人人都参与其间,把整个过程分为一系列的简单动作,就象装配一只打蛋器一样。这种类型的故事保证可以使脑筋最灵的人也拍案叫绝。只有傻瓜才猜得着。

这些作家和他们这一派的其他作家也有比这好得多的结构。可能在什么地方有一个真正经得起严密考察,读起来一定很有趣,哪怕不得不翻回到第四十七页上去,再记一记清楚那个花匠师傅是在什么时候把赢得头奖的茶玫瑰秋海棠移栽到花盆里的。这种故事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也没有什么陈旧的东西。我提到的一些例子都是英国的,只是因为权威人士(如果够得上称为权威人士的话)似乎觉得英国作家在这老一套方面略胜一等,而美国作家(甚至菲洛·凡斯——大概可以算是侦探小说中最愚蠢的角色了——的创作者)也只够得上乙组的水平。

这种典型的侦探小说既没有学到什么东西,也没有忘记什么东西。这是你几乎每个星期都可以从大型漂亮的杂志中找到的,有漂亮的插图,对于处女的爱情和正当的奢侈品都予以应有的尊重。可能速度稍为加快了一些,对白稍为油滑了一些。要的酒更多的是冰镇的代基里鸡尾酒,不再是陈年葡萄酒。衣服是《时尚》式的,室内装饰是《美丽家庭》式的,更加时髦了,但不一定更加真实。我们有更多的时间泡在迈阿密海滩的旅馆里和科德海角的避暑胜地,不再到伊丽沙白女王时代花园里久经风雨吹打的日晷旁散步了。

但是把嫌疑犯细心收集起来的手法,基本上还是相同的。还有正当波丁顿·波斯尔威特三世的夫人在十五位各色各样的客人面前,喝拉克米的钟声歌降了高音阶的半个音阶时,竟有人用硬梆梆的白金匕首刺了她一刀,这一妙着是怎么做到的,完全使人无法理解,这基本上也相同。还有身穿镶着皮裘的睡衣的天真姑娘半夜里尖声惊叫,惊动了大伙儿从房中跑进跑出,乱成一团,再也无法交代清楚具体的时间,这基本上也相同。还有第二天大家都戴着圆顶小礼帽,坐在一起喝新加坡鸡尾酒,个个情绪不好,讲话刺来刺去,而那个笨蛋警察却爬来爬去在波斯地毯下寻找线索,这基本上也相同。

我个人倒是喜欢英国的写法。它不那么一碰就碎,里面的人物大体来说都是一样穿衣,喝酒。背景有真实感,好象契斯开克宅邸确实存在,不仅仅是镜头中所见,在山坡上有更多的长时间散步,人物的举止不象刚受过米高梅影片公司的考试。英国作家也许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作家,但他们至少是最优秀的沉闷作家,无人可以与他们相比。

所有这些故事,都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概括:思想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个难题,从艺术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部小说。它们都是闭门造车,对世界上的事情太无知了。它们要保持诚实,但诚实是一种艺术。蹩脚作家不诚实,但自己并不意识到。比较好的作家可能不诚实,因为他不知道该在什么事情上要诚实。他以为一个复杂的谋杀案能使懒情的读者迷惑,一定也能使警方迷惑。他以为懒惰的读者不会去—一详记细节,殊不知警方的本职却是不放过细节。

双脚跷在办公桌上的弟兄们知道,世界上最容易破案的谋杀是有人机关算尽,自以为万无一失的谋杀;教他们真正伤脑筋的是谋杀前两分钟才动念的谋杀。但是如果侦探小说的作者要写这种真正发生的谋杀案,他们就也得写一写实际生活的真实气息。由于他们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自称他们所写的就是应该那样写的。这是想当然——他们中间的佼佼者是知道这一点的。

桃洛赛·赛伊尔斯在《犯罪选集》第一卷的前言中写道:“它(侦探小说)达不到,而目永远也达不到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她在别的地方还表示,这是因为侦探小说是一种”遁世文学”,不是“言志文学”。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埃斯库罗斯和莎士比亚固然也不知道,赛伊尔斯女士恐怕也不知道。如果其他条件相等——这一点永远做不到——那么一个比较有力的主题一定会有比较好的成绩。但是有一些写上帝的书非常沉闷,而写怎么不失诚实地谋杀方法的书却写得很好。关键的问题总是,这是谁写的和他有什么可写的。

至于言志文学和遁世文学,这都是批评家的行活,他们爱用这种抽象的字眼,好象其中有具体的含义一样。凡是用活力写的东西都表现了这种活力;没前沉闷的题材,只有沉闷的脑袋。凡是读书的人,都是想从中寻求某种的逃避;关于梦的性质可以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梦所产生的逃避却是生理需要。人人有时都必须从他们隐秘思想的死气沉沉循环下面逃避出来。这是有思想的动物的生活内容的一部分。这是他们有别于三趾树獭(南美洲等地产的一种哺乳动物,栖于森林,行动迟缓。)的区别之一。后者显然——不过谁也没有绝对把握——很自得其乐地倒悬在树枝之下,甚至连瓦尔特·辛普曼的政论也不读。我并不特别鼓吹侦探小说是理想的遁世方法。我只是说,凡是为消遣而读书都是看遁世,不论读的是希腊文,还是数学,天文学,克罗齐的美学,还是《被遗忘的人的日记》。否则你在文化上就是个假充内行,但在生活的艺术上却是个不成熟的孩子。

我觉得桃治赛·赛伊尔斯女士并不是因为这些考虑而尝试一下无用的批评的。

我认为她心中真正感到不安的是,她慢慢地明白,她那种侦探小说已成了一种枯燥的公式,甚至不能满足它自己的条件。这是第二流文学,因为它写的不是可以作为第一流文学的材料。如果它着手写真实的人(她有这能力,她的次要人物可以为证),那么为了要符合情节要求的人工做作的布局,这些真实的人马上就要做不真实的事。他们一做不真实的事,他们自己也就不再真实了。他们变成了木偶,机械情人,纸糊恶棍和侦探,什么都很细致讲究,个个都很彬彬有礼。

对于这些人物道具,唯一能够感到满意的作家是那种不知现实为何物作家,桃治赛·赛伊尔斯自己的小说表明,她对这老一套是感到讨厌的。这些小说中具有成为侦探小说的成分的那一部分是它们最弱的部分,而最出色的部分却是可以删掉而又不影响“逻辑推理”问题的部分。然而她又不能让,也不愿让她的角色有自己的思想,让他们制造自己的疑案。要那么做,所需要的就比她自己简单得多和直接得多的头脑。

《漫长的周末》是一部记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十年中英国生活和世态方面极其出色的著作。罗伯特·格雷夫斯和阿仑·霍奇在这部书中也谈到了一些侦探小说。这两位作家象黄金时代的装饰品一样,是地道的英国人,他们写到的这个时代里的这些侦探小说作家几乎与世界上任何其他作家一样名闻遐迩。他们的各种作品销路以百万计,译成十多国文字。就是这些作家固定了形式,确定了规则,成立了著名的侦探小说俱乐部,这是英国疑案小说的庙堂神殿。会员名单中几乎包括了自从柯南·道尔以来的每一位重要的侦探小说作家。

但是格雷夫斯和霍奇认为,在这整个时期中,只有一个第一流作家写过侦探小说。那是位美国作家,名叫达谢尔·哈梅特。不管是不是老派的,格雷夫斯和霍奇决不是古板守旧的第二流作家鉴赏家;他们能够看到世界的潮流,而且看到他们时代的侦探小说所不能看到的;他们知道有创见和有能力生产真实小说的作家是不会生产不真实的作品的。

哈梅特到底是怎样一个有独创的作家,这无关紧要,即使有关,现在也很难断定。他是他们一派作家中间的一个,但是却是唯一赢得批评界赏识的一个,不过不是唯一写现实主义疑案小说或作这类尝试的一个。任何文学运动都是如此,总有一个人被选出来代表整个运动,他往往是该运动的顶峰。哈梅特是个一流的表演家,但是他的作品中没有什么东西在海明威的早期长短篇小说中没有包含的。

然而,海明威除了从德莱塞、林·拉德纳、卡尔·桑德堡、舍伍德·安德逊和他本人那里学习到一些东西以外,很可能从哈梅特那里也学习到一些东西,这也未可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以来,就一直有人对小说的语言和素材进行彻底革命的返真归朴的尝试。这可能是从诗歌开始的;几乎什么事情都是从诗歌开始的。你甚至可以追溯到瓦尔特·惠特曼。但是哈梅持把这应用到侦探小说上面去,由于英国式的斯文和美国式的假斯文的重压,这很难推动。

哈梅特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艺术目的,对此我有怀疑。他只不过是想象写作一些他有第一手材料的东西谋生糊口罢了。有的是他杜撰出来的,所有作家都是如此,但他有事实根据,是从真实的东西中杜撰出来的。而英国侦探小说作家所知道的唯一现实性乃是苏比东和博格诺雷吉斯两地的讲话口音。如果他们写到王侯爵爷和威尼斯古瓶,他们所知道的情况并不是根据切身的经验,正如好莱坞的著名人士对于挂在他贝尔—埃尔别墅墙上法国现代派名画或他当茶几用的漆本代尔古董木凳一样无知。哈梅特把谋杀案从威尼斯古瓶中搬出来,放到了穷街陋巷里,它不用长久呆在那里,但是能够开始尽可能同爱美丽·波斯特心目中一个有教养的小姐该怎样啃鸡翅膀的想法离得远一些,这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哈梅特从一开始(而且几乎一直到最后)就是为那些对人生抱积极进取态度的人写作的。他们不怕事物的阴暗面,因为他们就生活在那里。暴力并不使他们害怕,因为暴力就出现在他们的街头。哈梅特把谋杀案还给了有杀人理由的人,不仅仅是提供一具尸体而已;还给了手头有凶器的人,这种凶器不是手工打铸的决斗手枪,毒箭,热带鱼。他把这些人物如实地形诸笔墨,他们的谈话和思想所用的语言就是他们平常用来谈话和思想的语言。

他有风格,但他的读者不知道,因为他所用的语言一般人认为不可能有这种讲究的语言。他们以为谈到的只一出有血有肉的紧张好戏,所用的语言就是他们自己说的语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是如此,但远远还不仅是如此。所有的语言都以说话开始,而且是以普通人的说话开始,但是一发展到成为文学手段,它就只在外表上看上去象说话了。哈梅特的风格要说坏就是坏在几乎象一页《伊壁鸠鲁派马里乌斯》一样的形式化,但要说好就好在几乎什么都能表达。这种风格不是属于哈梅特一个人的,也不是属于任何一个人的,这是美国语言(而且也不再是纯粹的美国语言了),我认为这种风格能够表达他本来不知道怎么表达或感到有必要表达的话。在他的手里,这种风格没有什么联想,没有什么回声,除了远远的一座小山以外,唤不起什么形象。

有人说哈梅特没有心肠,但是他自己最看重的一部小说是写朋友之间义气的故事。他着墨不多,用字简练,感情不露,但他一次又一次地做了只有最优秀的作家才能做到的事。他写出来的场面似乎是以前从来没有人写过的。

尽管有这种种特点,他并没有破坏正规的侦探小说。没有人能够;大规模生产要求有一种可以大规模生产的形式。现实主义需要太多的才能,太多的知识,太多的意识。哈梅特可能在这里把它放松了一些,在那里又把它尖锐了一些。没有疑问,除了最愚蠢和最浮夸的作家以外,谁都比以前更意识到他们的矫揉造作。他用事实证明,侦探小说可以成为严肃的写作。《马尔他之鹰》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一部天才作品,但是能写出这部作品的艺术,“依此类推”,没有写不出来的东西。一部侦探小说一旦能够写得这么好,只有学究才会不承认不能写得更好。

哈梅特还有一个功劳,他使得写侦探小说成了一件乐事,而不是煞费脑筋地搜集琐碎的线索。没有他,很可能就没有象珀西瓦尔·王尔德的《传讯》那样设想巧妙的地域性疑案小说,或者象雷恭·波斯特盖特的《十二人的裁决》那样有力的讽刺作品,或者象肯尼思·菲林的《思想匕首》那样充满了模棱两可的言论的淋漓尽致之作,或者象唐纳·汉德逊的《波林先生买报》那样把凶手美化的悲喜剧,或者象理查·莎尔的《拉北路斯第七号》那样开好莱坞式愉快的玩笑。

现实主义的风格很容易糟蹋:由于匆忙从事,由于缺少意识,由于不能解决作家的表达愿望与表达能力之间的差距。现实主义的凤格很容易伪造;残暴并不是力量,俏皮并不是机智,充满刺激的文章可以象平淡的文章一样令人厌倦;跟水性杨花的金发女郎打情骂消如果由一个年轻的色鬼来描写,他除了一心只想描写这种打情写消以外别无其他目的,则写出来很可能是非常沉闷的东西。这样的情况已数见不鲜,因此,如果一部侦探小说里有一个角色开口说了一声“Yeah”。作者就不自觉地成了哈梅特的模仿者了。

但是仍旧有不少人认为,哈梅特写的根本不是侦探小说,他写的只不过是穷街陋巷的赤裸裸纪事,随便放进一些疑案的成分,就象在马提尼鸡尾酒中放一枚棷榄一样。这种人是些大惊小怪的老太太——应该说两种性别都有,或者说根本没有性别,而且几乎平各种年纪都有——她们喜欢谋杀案带有郁金香花的香味,不喜欢有人提醒她们,谋杀是一件无限残忍的事,即使凶手有时候看上去象个花花公子,或者大学教授,或者头发花白、和蔼慈祥的老太太。

也有少数一些拥护正规的或典型的疑案小说的人给吓怕了,他们认为要是小说中没有提出一个正式严格的难题,环绕着它布置好贴有整齐标签的线索,那就谈不上是部侦探小说。例如他们会指出,在读《马耳他之鹰》时,没有人会关心到底是谁杀了斯贝的合伙人阿却(这是这个故事中唯一正规的难题),因为读者一直在忙着想别的事情。但是在《玻璃钥匙》中,读者不断被提醒,到底是谁杀了泰勒·亨利,所得的效果完全相同;这种效果是一种充满动作、计谋、矛盾的目的和逐步突出人物性格的效果,反正侦探小说要写的也就此而已。其余都是客厅里练耐心的游戏。

但是在我看来,这一切(加上哈梅特)还很不够。写谋杀小说的现实主义作家所写的世界中,歹徒可能统治国家,甚至城市。在那里,旅馆公寓、有名的酒楼餐厅的主人是靠开妓院发财的,电影明星可能是盗匪的眼线,大厅里那个彬彬有礼的人可能是彩票老板。在这个世界里,法官藏有一地窖的私酒,却可能因一个人口袋里有一瓶酒而送他进监牢;你家乡的市长可能为了到手钱财而对谋杀案眼开眼闭;入夜之后无人敢在街上行走,因为法律和治安是句空话,从来没有实行过。在这个世界里,你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见到有人沿路拦劫,明明看清楚是谁在作案,但是你马上躲开,混到人群中去,不愿出来告发,因为拦劫的人可能有朋友为他报复,或者警方可能不喜欢你出庭作证,不管怎样,为被告辩护的恶讼师可以在法庭上对你百般侮辱,因为陪审团里都是他们挑选的低能儿。有党派背景的法官除了敷衍一下外不会加以干涉。

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香气扑鼻的世界,却是你生活其间的世界。有些心肠狠硬,冷眼旁观的作家就能够从中找到非常有趣,甚至有意思的材料。一个人遭到了杀害并没有什么意思,有意思的是杀他不是为了什么了不起的原因,他的死是我们社会文明的印记。所有这一切,仍旧还不晚。

凡是可以称为艺术的东西,其中都有补救赎罪的因素。如果这是高度悲剧的话,则可能是纯粹的悲剧。也可能是怜悯和讽刺,也可能是强人的粗声大笑。但是总得有个人到这些穷街陋巷里去,一个自己并不卑鄙,也无污点或者胆怯的人。这种故事里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须是个完全的人,普通的人,但是一个不平常的人。用一句陈词滥调,他必须是个讲声誉的人,凭本能出发,从必然出发,不假思索,更不用说出口了。他必须是他的世界中最优秀的人,对其他世界来说也是够好的。我对他的私生活并不怎么在意,他既不是个阉人,也不是个圣人;我想他可能会诱奸一个公爵夫人,但是我敢说他不会糟蹋一个处女。他只要在某个方面是讲声誉的人,那么在其他所有方面也是个讲声誉的人。

他相对来说是个穷人,否则他就不会当侦探了。他是个普通人,否则他就不可能走到普通人中间去。他爱惜自己的名誉,否则他就不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工作。他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也不会受了侮辱而不予应有的报复。他是个孤独的人,他有自尊心,你必须待之以礼,否则下次见到他时就后悔莫及。他说话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那就是出语辛辣诙谐,富有幽默感,厌恶弄虚作假,蔑视卑鄙小气。故事就是这个人寻找隐藏的真相面作的冒险,如果不是发生在这个擅于冒险的人身上,则也不成其为冒险了。他的知识之广令你吃惊,但这是理应属于他的,因为这属于他所生活的世界。如果有足够的象他那样的人在,我想这个世界就会是一个可以过太平日子的地方,但是又不免过于沉闷单调,不值得在那里过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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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02 2006

伊斯坦布尔的比利

大旗虎皮 | 位于影片 | 2,111 位 Moviegoers 读过这篇文章 | |

文:虎皮

 

 

 

我曾写过“东方快车”,在“东方快车”的年代,所谓“东方”最远就到土耳其,终点便是伊斯坦布尔。土耳其即“东方”,“土耳其/东方”在西方文化语境中经常合二为一,表达两种很时髦却不太体面的含义:土耳其既是西方未曾征服、充满异国情调、带有神秘色彩的东方帝国(奥斯曼帝国),其“原始、落后、欠发达”的社会面貌又是证明西方文明和开化社会的反证。因而,“东方/土耳其”既表达出西方对东方的想象与艳羡,也暗含着对未开化世界的怜悯与同情。

1978年,阿兰·帕克(Alan Parker)的《午夜特快》(Midnight Express,1978)获得了2项奥斯卡奖,却引来许多嘘声与斥责。对阿兰·帕克,多数影迷都能想到他根据著名摇滚乐队Pink Floyd专辑改编的电影《迷墙》(The Wall,1982),或者获得戛纳评委会大奖的《鸟人》(Birdy,1984)。其实,真正让阿兰·帕克引起注意的电影是这部《午夜特快》。这是一部关于土耳其的明显带有“文化对抗色彩”的电影,名字也叫“特快”,却跟火车毫无关系。所谓“Midnight Express”是根本不存在、也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列车,这是句行话,在影片中指“不可能的越狱”,因为“午夜特快从这里经过,却从没有站台”。

《午夜特快》引发的炽热争论即使在今天仍在一些影评中被提到。当年除了土耳其政府对这部电影公开发表了批评之外,在美国、英国本土也形成了针锋相对的两派。造成这种争论局面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是阿兰·帕克与编剧奥利弗·斯通(Oliver Stone)在影片中对土耳其政府、司法甚至整个民族的毫不隐晦、赤裸露骨的批判与抨击,其二,影片根据美国人比利·海斯(Billy Hayes)在土耳其的真实经历改编,这种纪实色彩很容易让人对影片内容信以为真。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1970年,美国学生比利·海斯因试图携带大麻从伊斯坦布尔出境,在飞机场被捕。这个来自美利坚自由联邦的青年被判4年监禁,在监狱中,他经历并目睹了一个地狱般的土耳其:恶劣的监狱生存条件,各种罪恶的交易,监狱长对犯人的残酷私刑和虐待。比利的父亲从美国来到伊斯坦布尔,不惜一切代价帮儿子洗脱罪名,尽早离开监狱,可就在比利还有53天就能出狱时,土耳其最高法院重新审理该案,最后判为比利30年监禁。比利对这个民族的法律彻底绝望,开始跟狱中两个同病相怜的狱友英国人马克斯(Max)和美国人吉米(Jimmy)寻找传说中的“午夜特快”。然而吉米和马克斯也先后被诬陷、毒打,当比利即将崩溃时,神奇的“午夜特快”出现了,他杀死了监狱长,穿上狱警的衣服顺利逃出监狱,回到了美国。

影片上映后,美国著名文化杂志《纽约客》(New Yorker)就对该片提出了严厉批评,认为阿兰·帕克在“充满强烈迪斯科舞点的背景里”把土耳其“异变成肮脏贫穷的”国家,具有强烈的种族文化歧视色彩。但更多人站出来替阿兰·帕克辩护,《纽约时报》认为“土耳其的真实情况只是比电影中描写的更加糟糕。”

阿兰·帕克是我非常喜欢的英国导演之一,比较他拍过的《密西西比在燃烧》《贝隆夫人》《安吉拉的骨灰》,我更喜欢他80年代那些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迷墙》《鸟人》和《天使之心》。当我看完《午夜特快》时,强烈地感觉到,即使在今天人们也无法彻底解决那场笔墨官司,因为在今天西方国家与伊斯兰世界之间高度紧张的大环境中,《午夜特快》显得比30年前更独一无二、不可重复,在东西方之间、世界强国与第三世界之间、美国与伊斯兰国家之间剧烈的、不可调和的文化碰撞和冲突中,《午夜特快》显得更加敏感,更加具有意识形态色彩。其复杂性还在于,影片是对“在第三世界的西方人”电影主题的一次彻底“逆反”,比照大卫·里恩(David Lean)的名作《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 Of Arabia,1962),这个“伊斯坦布尔的比利”更加复杂,他是一个遭遇不公正司法待遇的个体,也是围在土耳其铁丝网里的美国囚徒。他不再是二战中的北非领袖,不再是越南战场上的疯狂美军上校,不再是伊拉克内战中或索马里种族屠杀中的海军陆战队员,不再是卢旺达屠杀中的西方记者,“伊斯坦布尔的比利”,让我感到比“阿拉伯的劳伦斯”更复杂的价值判断上的两难。

站在批评者的角度看,《午夜特快》确实存在严重的“视觉歧视”。影片中所有的土耳其人都有被丑化的痕迹,强奸犯人、滥用私刑的监狱长哈米多(Hamidou),阴险狠毒的土耳其监头利夫奇(Rifki),残暴的狱警和无知的海关警察,敲诈勒索的律师耶斯尔(Yesil),试图置之于死地的检察官。对于一部纪实电影来说,如此绝对的善恶对比是根本不客观的。

由于影片涉及司法问题,得以把潜伏的文化冲突,用比利对抗土耳其司法体制的方式公开“对簿公堂”,影片中设计了许多种族、文化和信仰之间的尖锐冲突。在改判比利30年监禁那场法庭戏,与一般电影中的法庭庭审完全不同,这涉及到两个民族、两种体制和两种文化的公开交锋。比利在做最后陈词时,站在隐隐出现的土耳其国旗的法庭上说,“上帝可以原谅野兽,但我不能!我恨!我恨你们!我恨你们这个民族!我恨你们的人民!”在这里,奥利弗·斯通还用到了攻击伊斯兰宗教习惯的极端措辞,极端到我无法转述的程度,如此在电影中公开辱骂和诅咒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和一种文化,实属罕见。
一个在第三世界犯了罪的西方个体,以发达国家的标准在道德名义下审判另一个民族,抨击和嘲讽他们的人民和文化,影片的出发点就有一种自上而下的文化优越感和藐视,无论阿兰·帕克和奥利弗·斯通如何强调“尊重真相”,可我不了解比利·海斯的真实生活的细节,我只能讨论被被呈现在电影中的东西,我不得不说,这个“土耳其”跟殖民时代被“异化想象的东方世界”是一致的:肮脏,混乱,陌生感与野蛮的排外主义等,这些强烈的文化歧视符号是无法让人接受的。

比利这个角色完成了西方历史叙事中“浪漫化及剥夺客体”的东方,他实际上是一个抽象的西方身体,他让西方人看到、感到和呼吸到历史中想象的东方世界的真实残忍、野蛮和不开化。这是西方电影的集体无意识。不仅是土耳其,非洲、越南、拉丁美洲和中东的西方电影叙事里,都有一个“比利·海斯”,这是一个装载西方道德和文化判断标准的身体,凭借过渡鼓吹的自由主义和进步精神,带着异化之眼和高高在上的目光,排除困难,带领蛮荒种族走向自由、平等、民主、和平的现代社会。只不过《午夜特快》中的比利是“落难的”,他不再具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最后,他只能以道德的名义逃脱这个国家的法律,用人道主义怜悯和美国式正义支持他的行为。


《午夜特快》是攻击了土耳其(或整个伊斯兰世界,但我们也看到阿兰·帕克个人的美学风格,对场面气氛的控制、独特的视听语言,都能在这部电影中找到痕迹。比如影片开始和结尾,背景都采用强烈的心跳声表现比利内心紧张的气氛(与《鸟人》非常接近),帕克甚至偷偷插入美国爵士女歌手詹尼斯·乔普琳(Janis Joplin)的传奇之死,抒发他对音乐的格外钟情。

然而那些具有个人色彩的桥段也无意识地(有意识地?)造就了刺鼻的文化殖民主义味道:比利咬掉了利夫奇的舌头,与精神病犯人关在一起。犯人们每天按照顺时针的方向在围着神柱游走。比利开始也像那些土耳其人一样,僵尸一般游走。一个自称哲学家的精神病犯人阿迈德(Ahmet)谈话之后,比利决定按逆时针方向走,所有的土耳其犯人都推他、阻拦他、劝他,但他藐视这个民族的信仰,最后,他背对一束强烈的光,对着阿迈德说:“因为我才是工厂,是我制造了机器!”这场表现比利自由精神和反抗色彩的戏,仍然充满了对这个服从于压迫、驯服于强权的民族和信仰的攻击。于是我不得不想到美国著名学者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Said),“伊斯坦布尔的比利”不正是萨义德所说的“被渲染了主人和启蒙者色彩”的角色,无数(自觉或不自觉)带有偏见、歧视和掠夺色彩的影像符号在他身上呈现出来。

萨义德对“911”的预言让美国人感到,他那种专门批判电影中的美国总统的论调绝不是哗众取宠。但是,凭萨义德的“东方主义”还无法对《午夜快车》做彻底“裁决”,因为《午夜特快》不仅是一部文化交锋的电影,更被法国电影学者朱尔根·穆勒(Jurgen Muller)誉为“电影史上最有代表性的监狱电影”。而熟悉萨义德的人都知道,萨义德自己就是个“颠倒的比利”,他是阿拉伯人却在美国接受教育。他抵制帝国主义文化扩张的思想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法国的福柯,而理论上支持阿兰·帕克的,正是通过研究监狱历史来表达个体反抗强权的米歇尔·福柯。

1991年,在詹姆斯·卡麦隆的《终结者II》中,机器人T800告诉莎拉“天网”在未来向苏联发射核导弹,引起苏联还击,导致“审判日”到来。而今年斯庇尔伯格的《世界大战》里,罗比在惊慌失措的逃亡路上追问他的爸爸:“是谁?是谁攻击了我们?是恐怖份子吗?”从前苏联到伊斯兰恐怖分子,美国电影“假想敌”的变化说明西方主流电影意识形态的深刻变化。在1978年,阿兰·帕克《午夜特快》中西方与第三世界的文化冲突、文化殖民与反殖民的对抗,还被掩盖在美苏冷战的战争恐慌下,所以当时影评人对《午夜特快》的讨论重心还是“个体争取自由的精神”。

很多年后,多数人站在了阿兰·帕克这一边。不是说那些支持者故意回避“文化歧视”,而是《午夜特快》确实是“有问题的优秀电影”,如果不发生在土耳其,是加拿大或澳大利亚,就不会出现那种激烈的关于种族歧视和文化殖民的交锋,《午夜特快》则会成为70年代最具有“现代启蒙色彩”的电影之一,这是个体反抗权力机制的“真实传奇”,如果在批评影片之人的“理论景深”处看到了手持后殖民主义大棒的萨义德,那么在支持影片之人的背后,正是擦亮“权力之眼”的福柯。

《午夜特快》里有一座超出我们接受习惯的“监狱”,这座监狱由古代建筑改建,本身就是一个扭曲的空间。比利住进监狱的第一晚,因偷盖被子而遭到监狱长毒打,第二天早晨,在吉米和艾里克(Erich)的搀扶下走出牢房,这时,阿兰·帕克用一组8个画面来表现这座监狱的面貌:两个犯人在泥水里摔跤,几个犯人围着一个人在烤肉,旁边三个犯人在打牌,一个胸前挂着食物箱的人在叫卖,一个人给另一个人擦皮鞋,两只小狗在追赶一只羊,一个警卫在检查汽油桶,楼上的犯人和一个警卫靠着栏杆看热闹。与其说是一座监狱,不如说是混居的大杂院或集市,这种日常化、生活化的混乱感,与电影中常见的秩序严谨、管理统一的监狱完全不同,更像一个与外界隔离的“假设的世界”。

阿兰·帕克不可能到真正关押比利·海斯的监狱去拍摄影片,因而对监狱的描写具有强烈的想象与创作色彩,好比奥利弗·斯通创造了利弗里(Rifki)这个回忆录中根本不存在的人物(在这个人物身上,我们还是能感到奥利弗·斯通浓郁的种族歧视色彩),这个监狱也是按照某种世界观和道德结构建立的,阿兰·帕克急切地想告诉我们,这是另一个世界,被权力笼罩的“仿真实”世界,这个“被创造的监狱”与真正的监狱完全不同,甚至是故意对谨严有序、规则分布的监狱电影空间表现的破坏。

对于大多数合法公民来说,对监狱的认识不是一种“确实的经验”,监狱不是可以经历的体验,而是对“破坏社会秩序”的威慑式假想。即便红极一时的《肖申克的救赎》,也无法提供百分之百真实的“监狱经验”,因为法院对监狱题材的电影剧本的审查极其严格。

英国南安普敦学院(Southampton Institute)的法庭与媒体科学研究中心(Center for Media and Justice)2003年统计,自1910年以来,世界上约有300多部“监狱题材”的电影诞生,而这个数字还不包括涉及战时集中营、俘虏营等“准监狱”影片。“监狱电影”并非一个公认的电影类型,但毫无疑问,世界各国以监狱为题材的正剧、侦破、战争、喜剧甚至音乐歌舞片是电影史上一道非常特别的景观。许多“监狱电影”已成为电影学府和影迷心目中的经典。

早期就有默片喜剧双星奥利维·哈代(Oliver Hardy)与斯坦·洛莱(Stan Laurel)的《大闹拘留所》(The Hoose-Gow,1929);“猫王”普莱斯利最成功的电影《浪子泪》(Jailhouse Rock,1957)几乎可以说是电影史上最经典的监狱歌舞片;《恶魔城的鸟人》(Birdman of Alcatraz,1962)最早以旧金山著名海岛监狱阿尔卡塔兹发生的真实故事改编,原作者就是该监狱的连环杀手罗伯特·斯托德(Robert Stroud),这个“恶魔城”就是后来出现在《勇闯夺命岛》中那座废弃的号称插翅难飞、关押过美国禁酒时期最大黑帮头目艾尔·卡彭(Al Cappon)的监狱阿尔卡兹塔;还有指导过《巴顿将军》(Patton,1970)的弗兰克林·沙夫纳(Franklin J. Shaffner)导演、由史蒂夫·麦昆(Steve McQueen)和达斯汀·霍夫曼主演的越狱经典《恶魔岛》(Papillon,1973);最早真正以越狱为主题的影片,是曾指导《魂断蓝桥》的导演梅尔文·莱罗伊(Mervyn LeRoy)的《我是一个越狱犯》(I am a Fugitive from a Chain Gang,1932)。

监狱电影主人公的敌人或者是自己,他为自己犯下的罪恶而忏悔(《死囚128小时》),或者是监禁,一种以时间为量度剥夺自由的惩罚方式(《肖申克的救赎》),这构成了“救赎”与“自由”的两大监狱电影主题,所以,即便监狱故事是近在咫尺却不可经历的经验,观众也会在这种矛盾冲突中很容易实现心灵上的宣泄。

在研究监狱的历史时,福柯提出一种监狱建筑设计的设计模式:“全景敞视结构”(Panoptique),这种建筑模式最早由英国哲学家边沁发现,其设计想法是这样的:以一个了望塔为中心,了望塔是警卫监视犯人的地方,牢房则呈环形均匀分布在了望塔周围,每个犯人一个牢房,每个牢房前后有两扇窗户,朝里面的窗户正对了望塔上警卫房间的窗户。这样既呈现出监狱严谨而封闭的空间结构,也实现了对犯人监视的最大化。阳光从每个牢房穿过,投射在警卫的房间,构成了“透明的环形铁笼”,像一个“舞台”,警卫对犯人的一举一动都了若指掌,但犯人却看不清警卫,也无法跟其他犯人沟通。

这个“完美监狱的空间”表达了监狱的“基本运作理念”:实现对犯人的最大监视效果,这种结构就像一架“权力机器”,福柯用其自动化和非人性来证明“权力”以微分的方式实现对“肉体、平面、光线、观看的统一分配”。这样完美的监狱在电影里没有出现过,但“全景敞视结构”作为一种对监狱的思考方式却很早就体现在电影中,“绝对的监视与控制”往往构成了剧情核心冲突,无论是“忏悔主题”还是“越狱主题”。

阿兰·帕克在《午夜特快》中对这种结构进行了破坏。除了那个无序、混乱的菜市场一样的监狱操场外,在监狱内的活动也多采用了不规则构图,与监狱里常见的透明、均匀的视觉分布相矛盾,比利的牢房是纵深的、阴暗的,狭小的,直接表达比利与监狱空间关系的比对镜头很少,加上旧式的楼梯,大厅过廊和平台,《午夜特快》监狱内部的空间秩序始终都是混乱的,观众跟本搞不清牢房与牢房之间的真实空间关系。象征着“权力之眼”的严谨的透明空间结构被彻底瓦解,比利和其他的犯人总是能自由来回走动,甚至随便呆在别人的牢房里。但影片的效果却很写实,因为阿兰·帕克选择了远离英美文化的东方世界,人们信以为真的唯一根据就是假想:也许土耳其监狱就是这个样子吧!

虽然在监狱内部破坏了空间秩序,阿兰·帕克在比利与外部世界之间却“扎起了栏杆”。当比利与外部世界沟通时,比如庭审的戏,起幅画面近景都是栏杆,远景也是栏杆,比利就站在栏杆之间;比如父亲、律师和女友探监的戏,比利面前也是栏杆(铁丝网或玻璃),这既暗示了比利的命运,上诉结果必然失败,终究要回到牢房,反过来阿兰·帕克也用栏杆强化了比利“被监禁”的事实,使监狱仿佛一个“全封闭的自由世界”。

这是一种深刻的矛盾,这使得阿兰·帕克能够深入刻画“半自由”状态里比利的性格变化。他从一开始相信并服从司法制度,遵守监狱规则,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忏悔,到最后报复利弗里,杀死监狱长,成功越狱,经过了“救赎”(对精神的净化)与“越狱”(对权力的反抗)的全面过渡,彻底把“伊斯坦布尔的比利”从真实人物变成赋予艺术家理念的假想人。影片到最后,整体风格因比利的疯狂而急转直下,他诅咒这个肮脏的世界,鲜血淋漓地咬下利弗里的舌头,砸碎监狱设施,被关进精神病犯人的牢房。到这里,阿兰·帕克放弃了这则故事的真实性,彻底进入到个人化阐述的阶段,这才是“监狱电影”中是非常罕见的。

比利与那些精神病犯人绕着柱子行走的画面,有了升级的超现实主义之感,那已经不是监狱,而是帕克作为艺术家的想象:布景、布光到台词设计,一个疯癫的世界,每个人犯人都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他们病态的精神虚无的特征,那个疯狂的阿迈德把这些人称为“坏机器”(bad machine),把监狱称为“工厂”(factory)。阿迈德对比利说:“怎么了,我的美国朋友?哦,我知道了,坏机器不知道他是个坏机器,你还是不相信你是一架坏机器。认识你自己就是认识上帝。但是工厂知道,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把你关在这里。你会知道的,会明白的。”

这种比喻已经跳出一般的监狱题材,也远离了东西方文化对立的偏见意识,使影片从一部纪实题材的电影迅速抵达了一个难以捉摸的超出想象的高潮,之后便戛然而止。很难指定阿兰·帕克的动机,唯一确定的是阿兰·帕克电影中的现代自觉,这种自觉当时人文思想的脉络是一致的,这也是我觉得可以肯定《午夜特快》的原因。

 

 

 

2006-04-02 18:48

 

 

嗨,后来不光阿兰·帕克向土耳其人道了歉,就在前年,奥利弗·斯通去土耳其访问,也道歉来着,他承认自己当初编这个本子的时候,压根没有调查核实故事的真实性,对土耳其的真实状况也了解不多,反正信口开河么。就这样,让这哥们蒙了个奥斯卡改编剧本奖回家。 从英美发达国家的角度出发来批评土耳其这样的相对落后国家,确实是很容易弄巧成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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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02 19:23

 

 

再说奥利弗·斯通在剧本中掺夹的“恶毒歧视”,倒真不假,有人专门比较过从原书到电影的改动,几乎都是把土耳其往更恶劣的方向编。例如: 电影中尽可能美化了美国公民Billy Hayes,他只是偶尔使用毒品,没啥坏毛病,应该是个“正派人”。而原书中,Hayes承认自己吸毒成瘾,在欧洲到处带着毒品乱逛。 强奸和性虐都是斯通夸张出来的,原书中没这一说。真实情况是,Hayes和牢友保持着同性性关系,而这反而被斯通忽略了。 电影中Hayes把愤怒发泄向整个土耳其国家、民族,上升到东西方之间、优越的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之间的对立这样很高的层面,书中根本没那么严重,这也是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吧,也是后来编导道歉的重点所在。 关于结尾,Hayes的真实回忆说的是他被转监狱,结果找机会从海里逃走,斯通剧本给改成了报复、杀人、越狱,我想这里的改动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加强剧情冲突和可看性,偷偷逃走毕竟不够激烈,二还是归结到那个“反土耳其”的问题上,把“善”向“恶”的复仇体现出来了。 再就是虚构出来的女朋友,这个对推动叙事有用,能说得过去,倒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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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sa

magasa

 

2006-04-02 19:35

 

 

美国电影中的这种意识始终存在。歧视总藏在令人感动的怜悯中,可“阿拉伯的劳伦斯”和“伊斯坦布尔的比利”始终存在,他们经常是一个对第三世界充满怜悯、责任感和同情的救世主,《永恒的园丁》就是这样的拙劣表演,对非洲现实浮光掠影,估计是当地色温的原因,凡是非洲外景的画面全都调过色了。许多国产影评人还说这个片子好,是好,就是赚取不明真相的人怜悯的电影,当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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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

虎皮

 

2006-04-02 19:42

 

 

结尾的越狱非常不可信,因为即使逃出监狱,他杀了监狱长,土耳其不可能放过他。 我觉得这部电影,斯通和帕克多少是故意的,他们的修养,至少不会做出这么不靠谱的事,只能这么理解了,他们是故意的。而且,把监狱长设计成反面,把囚徒设计成被侮辱和被损害的,是美国监狱电影的传统了。直到最近的《最后的城堡》,仍然是这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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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

虎皮

 

2006-04-03 00:44

 

 

耶,终于有人说 永恒的园丁 烂了,握手握手。我就说吗,这片子就是个观光客视角,管他导演是第一世界还是第三世界的,像这样把非洲当背景画片用的,观光客无疑了。故事编的更糟,不但一根筋到死,而且悬疑感破坏殆尽,是le Carré 爷爷的小说越写越回去了?还是编导在那儿胡搞?说到底,就是一部拍坏了的政治惊悚片,再怎么晃镜头也没得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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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周侯

陈周侯

 

2006-04-03 18:25

 

 

Janis Joplin是BLUES和摇滚女歌手,非J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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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w

 

2006-04-05 02:43

 

 

本来如此,这片子我不喜欢,还有去年柯南伯格的《暴力史》,除了第一个镜头好看,基本上是平庸之作,片尾可以署上任何一个二流导演的名字,完全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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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

虎皮

 

2006-04-05 11:38

 

 

观点完全一致. 暴力史真的只是开篇那几分钟镜头可以看看. 永恒园丁 除了最后有一段映现非洲动乱与死亡的地方比较有些精神意味,其他地方真的”晃” 不出来故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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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ax

k-pax

 

2006-04-05 22:33

 

 

昨天看了篇有人写胡金铨的英文资料,也就观光客水平了; 意识形态这个东西,每个国家的电影都有的,这个是难以避免的,在适当条件下能够端平就是了; 那天崔卫平老师来我们学校演讲说陈凯歌当年的<孩子王>拿了最佳金闹钟奖(反正就是嫌它烦那么一奖),而<霸王别姬>他们却交口称好,我觉得意识形态问题许多情况下就是电影的不自觉态度,这个难以避免的,就像中国电影中难见几个带西方思维习惯的洋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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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ill-ATVSet

ToKill-ATVSet

 

2006-04-08 17:31

 

 

纵观阿兰·帕克的所有作品,可以看出他对政治不感兴趣,他关注的是人,人道精神,人的命运,人与制度的对抗,如《密西西比在燃烧》,《贝隆夫人》,《铁案悬迷》。把《午夜特快》上升到意识形态,政治对抗及文明冲突的层面加以指责,有失公允。斯通把原型故事改编成电影,当然要做艺术加工,营造更激烈的矛盾冲突,这有啥可指责的呢?!他又不是作新闻报道,至于公映后的影响,也大多只限于对犯人的人道待遇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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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刀

水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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