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07 2008

雷蒙·钱德勒在好莱坞

magasa | 位于影人,影史

bigsleep.jpg

冷硬派小说(hard-boiled novel),是由Carroll John Daly在20年代中期开创的一种通俗小说流派,后由达希尔·哈米特(Dashiell Hammett)及詹姆斯·M.凯恩(James M. Cain)发扬光大,30年代中后期加入的雷蒙·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则被很多人视为这一流派的最高水平。与着重智力趣味的古典解谜式小说大相径庭,也不同于“安乐椅式”旁敲侧击的侦探小说,冷硬派小说勇于直面黑暗无边的现实,讲述冷面硬汉与蛇蝎美女的故事。当时冷硬派小说的主要阵地是“地摊文学”杂志Black Mask

黑色小说(noir fiction或roman noir),被George Tuttle定义为冷硬派小说的子类型,在黑色小说中,主人公通常并非侦探,可能是受害者或者嫌疑犯,他卷入案件中成为当事人,已不止是局外旁观的破案者,另外充斥大量性描写,用性来推动情节或者主人公的自我毁灭,有着直接、粗砾的现实主义风格。著名的黑色小说作家除了詹姆斯·M.凯恩,还有科内尔·伍德里奇(Cornell Woolrich)、桃乐茜 B.休斯(Dorothy B. Hughes)、吉姆·汤普森(Jim Thompson)、大卫·古蒂斯(David Goodis)、查尔斯·威廉姆斯(Charles Williams)、埃尔默·莱纳德(Elmore Leonard)等。

在法语中黑色小说(roman noir)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8世纪,是用来指代英国哥特小说的。但在20世纪的法国批评界,这个术语获得了新的含义,本指美国的所有冷硬派小说(hard-boiled novel),包括Carroll John Daly、哈米特、钱德勒在内,但这个术语在返销回美国后,美国人将它的涵义缩小了,即成了上述Tuttle定义的冷硬派子类型,像Daly、哈米特、钱德勒一般不算在内,但詹姆斯·M.凯恩是里面的领军人物。

如黑色电影(film noir)这个后设的概念在60年代末才被输入美国一样(70年代初是美国批评界重新审视、评价黑色电影的一个高峰时期,许多重要的文献都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noir概念进入文学批评则更晚,已经是1984年了。所以,不能说他们是自己想写什么黑色小说,这都是后世的归纳。可参阅George Tuttle的文章

为什么扯这些纠结不清的概念,最近不知哪股风,国内新星出版社出了一套雷蒙·钱德勒的小说,包括《高窗》、《湖底女人》、《漫长的告别》、《长眠不醒》,所以钱德勒突然又热了一把,其实他的小说国内以前出过不少。我贴一篇几年前写的关于雷蒙·钱德勒在好莱坞的文章吧,凑凑热闹。

顺带一提,在新星出版社的宣传语上,不仅夸大其辞地将钱德勒称为“艾略特、加谬、钱锺书、村上春树等文学大师最崇拜的小说家”,而且称“钱德勒是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编剧,他为好莱坞缔造了激动人心的‘黑色电影’。他与比利·怀尔德合作的《双重赔偿》被称为黑色电影的教科书。自1942年到1947年,他的4部小说6次被搬上银幕,连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都只能给他当助手,与他合作过的大牌导演有希区柯克、比利·怀尔德、罗伯特·艾特曼等。似乎至今没有一个作家享有好莱坞如此的厚爱。”这种评价绝对是为了卖书而不顾事实的扯淡。


一个硬汉作家的好莱坞岁月

五十五岁的雷蒙·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在接到派拉蒙公司的电话时,犹豫了片刻。他在十年前——也就是1933年——在通俗刊物《黑面具》上发表了第一篇故事,四年前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夜长梦多》(The Big Sleep),已经是侦探小说读者中小有名气的作家了。但是,他的知名度还没能渗透进大众。来自好莱坞的请柬,就正如二十年前他在美国经济最兴旺蓬勃的时刻进入石油业一样,是个天赐良机。四十年代初,好莱坞处于繁华荣耀之巅,因为正在进行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别无去处的资金源源不断涌入这个位于洛杉矶西北的小城,各家片厂生产出成百上千的影片,又倾销到世界各地。所以,好莱坞制片厂开给职业编剧的工资比通俗作家的稿费慷慨得多。

钱德勒寻思,如果将自己最受欢迎的小说搬上银幕,那对自己的收入和名望肯定大有裨益,他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来自派拉蒙的offer。对于好莱坞,钱德勒一直是“同情”的,他不喜欢那些东海岸和英国的批评家对好莱坞电影居高临下的批判,就跟严肃文学界对犯罪小说的鄙夷态度如出一辙,钱德勒早受够了。考虑到自己一直居住在洛杉矶,对好莱坞环境比较熟悉,又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换过许多行当,对环境改变的适应能力超强,而且通俗作家出身,无论制片厂头头让他写什么东西,他并不会犹豫这“有损艺术尊严”——恰恰相反,钱德勒的小说证明了他总能通过最流俗的情节来反映永恒的价值。

其次,同大多数转行为电影编剧的小说家相比,钱德勒对电影媒介不同于文学形式的特性有自己的认识。这得益于他的妻子Cissy曾是不太成功的演员和热情影迷,经常拉着他成天泡在电影院里。此外,钱德勒还是刚刚崭露头角的新人导演奥森·威尔斯的拥趸之一,他深深佩服威尔斯在作品中展示的出色电影技巧。raymondchandler.jpg

但是,进入好莱坞的好处哪怕有一千条,钱德勒也有一点后顾之忧,自己毕竟是作家,“作家不可能讨好所有人”,这是他的信条,他不愿去取悦任何人。后来事情的发展证实了他的担心并非多余。

总要试过才知道,钱德勒决意踏入派拉蒙,当即成为改编《双重赔偿》(Double Indemnity)的救命稻草。这部小说本是James M. Cain的畅销书,作者身为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签约编剧,自然不能亲自出马,派拉蒙公司的资深编剧Charles Brackett,考虑到《双重赔偿》的主题阴暗、绝望,注定会在审查上麻烦多多,将这个烫手山芋一推了之。不仅如此,派拉蒙旗下的男星也不愿冒着损害职业生涯的风险出演一个杀人犯。所以,无奈之下,派拉蒙最后选定的导演比利·怀尔德(Billy Wilder)是只拍过两部好莱坞电影的新手,钱德勒也是初次担任编剧,企图将风险降至最低。

其实在三十年代冷硬派小说刚刚兴起的时候,也有过好莱坞制片人向包括钱德勒在内的作家购买电影改编权,但经常无功而返——因为冷硬派小说中出现的世界太过黑暗、消极,触犯了海斯法典。钱德勒只是以两三千美元的微薄低价卖出过几个故事大纲(当时一部小说的电影改编权通常都不低于5万美元)。所以,在四十年代初,根据冷硬派小说改编的杰出电影屈指可数。

走马上任的比利·怀尔德压根还没有听说过钱德勒的名字,但当他找来后者的一本小说读后,很快为之折服。后来怀尔德回忆起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钱德勒走进制片人的办公室,看上去像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会计师,讲话语调缓慢,动不动皱着眉头沉思。

开始工作后,怀尔德与钱德勒一起从对白着手,重写剧本。怀尔德发现钱德勒真的非常精通电影剧本的写作技巧,这在小说家中绝对不多见。

钱德勒在剧本改编中遇到的一个问题,是他与原作者James M. Cain的风格分歧,Cain偏爱较多地渲染色情,钱德勒很讨厌这种做法,他自己的小说则以暴力见长。在《双重赔偿》的故事中,男女主角都是谋杀犯,而且犯有通奸罪情,剧本还仔细交待了犯罪的具体过程,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一次次被审查办公室打回重写,数易其稿,方才通过。

今天的人评价《双重赔偿》在影史上的地位往往不吝赞美之辞,不少人将其奉为最伟大的黑色电影,但却很少有人提及钱德勒的贡献,便是在当时,影评人也很少夸奖编剧钱德勒——因为几乎没有人听说过他!

钱德勒曾回忆这第一次在好莱坞干活的经历,当然不太愉快。试想,一个独立的作家突然成为替导演、替片厂打工的编剧,不知道要爆发多少次争吵,作出多少次无奈的妥协,的确不是一件舒心的事,最后出来的作品还只能占很小的一部分功劳,版权归片厂所有,名誉是导演和明星的,连影片首映礼都不一定邀请自己。所以钱德勒抱怨道:“在好莱坞当编剧是一种折磨,简直是缩短我的寿命,我已经尽力在学习怎么做一个编剧……什么是聪明的编剧?他要会花言巧语,遇到什么事都不能往心里去。他还要有点玩世不恭,要注意仅仅是有点。如果太愤世嫉俗,那对好莱坞,对他自己,都绝对没好处。”

《双重赔偿》的胜利大大鼓舞了其它正按兵不动的制片厂,他们纷纷丢掉对海斯法典的畏惧之心,开始大量改编以前不敢过多涉猎的冷硬派小说。对于钱德勒来说,此片成功为他的好莱坞之行创造了一个黄金般的开端,可他接下来的两个本子却离硬派、黑色的风格有些远了。因为派拉蒙一开始只把他看成是个优秀的“对白医生”,所以钱德勒接下来写了一部失败的爱情片——And Now Tomorrow

《双重赔偿》为钱德勒带来的的另一大好处是,好莱坞的人们开始提高对他笔下侦探菲利普·马洛的兴趣,他们渐渐对钱德勒来派拉蒙之前写的小说钱德勒(左)与怀尔德(右)感到好奇——原来这个编剧写的小说还真不简单!华纳公司掏出1万美元买下《夜长梦多》的电影版权,因为钱德勒签了派拉蒙,不可能参与剧本的改编,故这个工作由威廉·福克纳完成。

如梦方醒的还有雷电华,他们曾经在1942年改编过钱德勒的名作《再见,我的爱人》(Farewell, My Lovely),但完全没当回事,拍得是乱七八糟,侦探菲利普·马洛的名字也改了。但他们依然握有版权,见状慌忙重新上马,再拍一次,结果这次诞生了黑色电影的经典名作《爱人谋杀》(Murder, My Sweet),顺便挽救了正急于从音乐喜剧的无聊角色中脱身的男演员迪克·鲍威尔(Dick Powell)的银幕生涯。

钱德勒在电影上的名声鹊起,反过来带动了小说的发行量,他不可能再做默默无闻的小编剧。1945年他跟派拉蒙续签了大额合同,承诺一年中用一半的时间给派拉蒙写两个剧本。

金钱收益固然重要,不过在钱德勒眼中,那并不是第一位的,他比菲利普·马洛更加珍视尊严和荣誉的价值,虽然从潦倒落魄到名利双收,钱德勒一路走来吃尽了苦头,他的骨子里却极端的自尊,在不太重视编剧的好莱坞,他拼了命维护自己的名誉。就说拍《血溅璇宫》(The Blue Dahlia)的故事吧,那时候正值二战进入尾声,派拉蒙旗下的大明星阿兰·拉德(Alan Ladd)应征入伍,在走前的几周内,要趁机拍部片子,于是钱德勒把自己正在写的半截小说拿出来改编,但他的写作进度跟不上大队人马拍摄的速度,原来拟定的结局又因为对主角复员军人形象不利,被驻好莱坞的军方审查代表给毙了,所以一方面拉德急着要走,另一方面所有人都在等着钱德勒把结局写出来。

钱德勒受到压力逼迫,只有使出他的绝活——他决定“恢复酗酒”,这种毒招才能让他的灵感源源不断,为了在限期内完成剧本任务,身体健康根本顾不了了,只能这么干。但同时,他向片厂提出一大堆苛刻条件(伺机要挟对他来说也不是第一次了),包括备好专车随时待命,六个秘书恭候差遣,放他回家关起门来写——要知道大片厂时期的编剧应该在办公室写作,一般是不允许回家工作的。

公司能不答应吗?都火烧眉毛了。钱德勒也说到做到,拼了老命在一周之内,把剩下的剧本赶出来了,导演一看,还挺不错,加班加点赶在阿兰·拉德参军前把戏给拍完了。钱德勒干完这一笔,元气大伤,差点淹死在酒里面,过了很久才恢复过来。联想到此前的诸多不顺,所以1946年钱德勒下定决心离开好莱坞,重返文坛。

不过钱德勒与电影圈的缘分并未这么快断绝,五年之后,他再度出山为希区柯克工作,改编《火车上的陌生人》(Strangers on a Train)。这段远非愉快的合作,甚至是钱德勒在好莱坞最难堪的一次经历——在无数次争吵后,他被希区柯克毫不留情地开除了。起因并不复杂,钱德勒意识到他在写作中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希区柯克想到一块去,似乎他们谈的压根就是两部电影,钱德勒抱怨:“既然你什么都行,还要我干嘛呢?”

希区柯克在拿到具体故事前就已在心中打算好了该怎么拍,他更关注镜头安排和场面调度,而非故事本身。所以钱德勒在影片上映后,颇有些酸葡萄似地批评道:“这片子没什么内容,角色没写好,对白也不好。”

但钱德勒始终承认希区柯克的天才,他把两人合作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希区柯克要拍的是“希区柯克式电影”,在他的作品中不能有任何其他人的声音发出,过于强大的编剧意志在希区柯克看来是无法容忍的,这正是当惯独立作家的钱德勒经常越位的地方。所以,被炒鱿鱼就不意外了,钱德勒两个月的工作得到了4万美元的薪酬。这个数字或许可以部分说明钱德勒一次又一次屈身于好莱坞等级森严的片厂制度下的原因,原来他十多年写作不辍,卖出去的小说累计高达三百五十万本,所获版税总计不过5万6千美元,还不如给好莱坞做牛做马干一年呢。

那么,是做小说家还是电影编剧?钱德勒最后的选择一目了然,在《火车上的陌生人》之后,他再没染指电影,尽管他的所有作品后来都被影视剧反复改编过多次。不难理解,自由独立地创作,才是钱德勒心之所系,投身好莱坞的冒险经历,那只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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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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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Alpha 说:

    但看到那本书上的评价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在弄《双重赔偿》的时候,钱德勒可是跟怀尔德闹得不可开交~!

  • 第2楼 小蜀 说:

    在我看的DVD和(CC版)DVD花絮里,两大导演对钱德勒的评价都是很差的.中国出版商这种不顾真实的吹捧,实在无话可说.

  • 第3楼 匿名 说:

    谢天谢地,《漫长的告别》终于进大陆了!群众那个钱德勒系列不知已经烂尾了多久,下一步哪家英雄虎胆、富可敌国的出版社把《重播》也办了凑成完璧?拜托,这是Raymond Chandler唉,行不郎当一共就那么可怜巴巴的几本。当初要是有人有心以新星炒作劳伦斯·布洛克的手法操作,早就齐全了。可怜钱德勒,自己的徒子徒孙都遍地爬了,本尊还姗姗来迟。

  • 第4楼 magasa 说:

    新星这次就是把群众的项目接过来做的吧,译者就是台湾那几位翻译马尔克斯的,据说还不错,我这里把几部英文版的马洛系列传到fs2you上去了,有兴趣的可以下载瞧瞧。

    文件名: Philip Marlowe #1 – Big Sleep, The.pdf
    http://www.fs2you.com/files/62fb5d4a-052f-11dd-ad78-0014221b798a/

    文件名: Philip Marlowe #2 – Farewell My Lovely.pdf
    http://www.fs2you.com/files/8055d8fd-052f-11dd-84ee-0014221f4662/

    文件名: Philip Marlowe #3 – High Window, The.pdf
    http://www.fs2you.com/files/07f1e15c-0530-11dd-8aa3-0014221f4662/

    文件名: Philip Marlowe #4 – Lady in the Lake, The.pdf
    http://www.fs2you.com/files/539ab533-0530-11dd-bcb5-0014221f4662/

    文件名: Philip Marlowe #5 – Little Sister, The.pdf
    http://www.fs2you.com/files/966bdf28-0530-11dd-af9d-0014221f4662/

    文件名: Philip Marlowe #6 – Long Goodbye, The.pdf
    http://www.fs2you.com/files/bcf549cc-0530-11dd-986f-0014221f4662/

    文件名: Philip Marlowe #7 – Playback.pdf
    http://www.fs2you.com/files/efcf4707-0530-11dd-a74f-0014221f4662/

  • 第5楼 ludekun 说:

    “他在十年前——也就是1933年——在通俗刊物《黑面具》上发表了第一篇故事,四年前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夜长梦多》(The Big Sleep),已经是侦探小说读者中小有名气的作家了。”编译的不错嘛,怎么就变成了“写”了呢。敢问是何时写的?
    出版社夸大其辞,写手又何尝不是?其他不论,新星的广告词是这样的:“艾略特、加缪、奥尼尔、奥登、钱锺书、村上春树等文学大师们崇拜的大师”。“崇拜”一词扯淡,引者再加上“最”字,不是扯淡之上再扯淡吗?

  • 第6楼 ludekun 说:

    另to第3楼,《重播》在新星钱德勒系列的书目之中。新星的广告固然可恼,封面、页底大可翻翻:)

  • 第7楼 magasa 说:

    ludekun你好,你特地引用的这句话,我把这看作是你对我文章中经常存在一个的毛病的批评,那就是“翻译腔”和欧式文法,我自己比你更清楚这个毛病,我确实经常翻译文章,所以染上这个毛病,哪怕不翻译的时候也会犯。

    另外,我也从来不否认,虽然我写过/翻译过不少这类东西,我根本不进行第一手的研究,不和当事人或当事人的遗孀、子女进行访谈,也不到保存亲笔手稿的博物馆/图书馆查阅、鉴定原始文献,所以不掌握第一手的史料。但我蛮自豪地认为,经过旁人整理加工后形成的著述或论文之类的“二手”资料,我倒是掌握得比较多。比如钱德勒在好莱坞的编剧经历,任何一本他的传记都不会跳过不述,我至少查阅了Raymond Chandler: A Biography、Raymond Chandler: A Literary Reference,以及专门谈这段经历的Raymond Chandler in Hollywood,和兼谈其他作家的Writers in Hollywood 1915-1951。关于钱德勒对好莱坞的态度,参阅了《大西洋周刊》发表的他自己写的文章,关于希区柯克对钱德勒的态度,参阅了《希区柯克与特吕弗访谈录》,关于Billy Wilder对钱德勒的态度,参阅了Nobody’s Perfect: Billy Wilder: A Personal Biography,关于好莱坞当时的版税、稿费及工资水平,大量片场制度的专论都有涉及。其实当初写这篇文章还查阅了更多的东西,比如Mervyn Nicholson和Robert L. Carringer就《火车上的陌生人》的争鸣,等等,但因篇幅删掉了。这也不是学术论文,不需要处处注释罢。

    顺便一提,钱德勒接电话的细节及其心理活动,是我根据他后来反映出的态度虚构的,不够精确严谨是有的,但大的方向我觉得没有问题。

    难道,这样很值得讽刺么?如果这值得讽刺,那么阁下在书评中混淆Jame M. Cain和迈克尔·凯恩,又分不清哈米特、凯恩、钱德勒孰先孰后,岂非要无地自容了?无意讥讽,还望共勉吧。

    另外,“崇拜”前加“最”来自豆瓣《长眠不醒》一书页面。我并没有买过新星这版书,不知是不是豆瓣上多加了一个“最”字。姑且去掉“最”,你认为“崇拜”的措辞恰当么?我主要批评的,是下面那句,说钱德勒“缔造黑色电影”、“电影史上最伟大编剧之一”、“福克纳给他当助手”,每一句都不是事实,如果你对电影有一点了解的话。

  • 第8楼 ludekun 说:

    指出的错误,昨天特地转引到本blog上了,不妨在此再感谢一遍。
    回贴的批评主要是引言部分。引的那句话,不是批评什么“翻译腔”,而是批评是原创是编译,还是要有个分界。原创的部分是多少,不必论文般的注释,但起码要有个简单的说明。不然还真以为magasa在1943年就写了这篇文章。
    资料收集这种事情没人敢说全,有时候省掉一个“最”字,差别不可谓不大。请再仔细看一下页面。magasa参考很多东西,写一篇介绍的文字,对很多人(包括我)是有用的。就事论事地说:
    新星分批共出钱德勒作品8种,而不是四种。
    新星广告词是否恰当,我在前面回帖中就已表达立场,magasa的忽略是有意还是无意?封腰,还有关于钱德勒编剧身份的夸大(我在豆瓣关于此项的回复不知道magasa是否注意到了),我想是出版商都不会省吧,就像很少人对自己的措辞、文字不踵事增华一样(你我都不可避免),而好的读者——我恶心地说一句——特别是钱德勒的读者自会无视。magasa提到了大方向,开一个玩笑,新星广告词的大方向,在我看来也是不错的。所以也不必一个劲嘲笑。
    抱歉,最后一段我又忍不住增华一下:讽刺,还真的是有。看过magasa的解释之后,倒觉得不再是特别针对你了。《漫长的告别》最后一句,马洛不再看到那形形色色的人——“除了警察。还没有人发明告别警察的方法。”因为一种“最终在场”,讽刺是怎么也逃不过的,只不过它游移到了想愚弄的人身上。此刻,我想诚恳,想实事求是,不想愚弄人。与magasa共勉。

  • 第9楼 magasa 说:

    那恐怕这就是个很大的误会了,你难道没有注意到前一句“五十五岁的雷蒙·钱德勒……”吗,整个连起来的意思,无非是说,这件事情发生在1943年,当时他55岁了,在十年前发表了什么文章……打个比方说,相当于过去完成时态,这不过是把读者引入到当时情境的一种写法而已,难道会让人误认为本文写作的时间是在1943年吗?我倒真诧异了,也没有收到其他人给我此类反馈。

    因为你回帖语带讥诮,我才重提你书评中两处硬伤(前一处可能是大脑瞬间真空所致,后一处兴许是想当然了,但都不是什么很要紧之处),我说无意讥讽,其实是口是心非了,我是有一点点讥讽之心的,这要向你致歉,那就就此揭过罢。

    关于出版社的广告,我想它如果是要强调钱德勒的编剧身份,说他曾编写过一些不错的电影剧本,应该采用合理得体的措辞,而不是无视事实地吹捧拔高吧,福克纳何辜,被拿来垫背。当然,大家都明白,作为优秀的小说家,钱德勒不需要别人用未必很成功的编剧身份来贴金,他自己不一定想要呢。

  • 第10楼 ludekun 说:

    具体引的那一句是我割裂文意,致歉。批评大方向不变,原创和编译的界限要提一下。
    广告词中,艾略特、加缪、奥尼尔赞赏过钱德勒,阿城的序言中提到,应该是有出处的。村上大家都没有异议,钱锺书爱读侦探小说,《容安馆札记》或什么地方中说到钱德勒也不希奇。怀尔德和好莱乌格格不入,序言中都说了。封腰上引怀尔德“雷蒙德·钱德勒,每页都有闪电。”亦是不诬,赞的也是钱德勒的文采。我得出的印象是,新星是夸大了,但应该都有出处。福克纳我想也应作如是观。至于“垫背”不“垫背”,我套一下magasa的话好了:作为优秀小说家,福克纳不会因为出版商说他替钱德勒做过助手,本身的价值就贬低了。

  • 第11楼 ludekun 说:

    应该是钱德勒与好莱乌格格不入。

  • 第12楼 magasa 说:

    如果你编写过维基,就会明白原创和编译的界限了。除非亲自再做一遍相关人士的访谈调查,恐怕没有人不是借助已有材料的,但就看你怎么用了。在钱德勒这个具体的问题上,除了那两三位替他作传或从事文学研究的人,谁能够再去亲身接触一遍第一手的资源呢?能把第二手结论从眼里过一遍就不错了吧。我一向的态度是,先吸收现成的东西,才谈得上自己发挥些观点,不然都是无根之木。何况我估计你并没有把我看过的东西再重看一遍,怕也不好下结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求同存异,无妨。

    但福克纳的问题是,他并没有替钱德勒做过助手,他们属于不同的公司,福克纳只是改编钱德勒的小说而已,甚至两人不见面,福克纳还要打电报问钱德勒是谁杀了那人。福克纳还改编过海明威的小说呢,福克纳也不是海明威的助手。

  • 第13楼 ludekun 说:

    另外,magasa提到长期写“这类东西”,想来大家都有共识,不在意界限。我是因为豆瓣上看见有人推荐,点过来看,算是第一次读你的东西,所以在意了一下。也算是一个批评的背景吧。

  • 第14楼 ludekun 说:

    电影史的知识magasa比我熟悉,请问是否可以断然排除福克纳和钱德勒在这方面的交叉、合作(不提助手不助手)?如果是的话,可以不必论了。如果我以后能找到证据,再来请教。

  • 第15楼 magasa 说:

    我们仅讨论事实,且不去管那个广告是否得体了。

    就我所知,福克纳和钱德勒的确确没有合作过,福克纳那段时期属于华纳,钱德勒属于派拉蒙,两人惟一的业务交叉,就是福克纳得到任务改编钱德勒的小说The Big Sleep,但两人几乎不会碰面讨论,所以福克纳还需要打电报问钱德勒,关于情节上的疑点,是谁杀了某人。这种原著作者和改编者之间的关系,恐怕没有人会称之为“合作”的。否则,冯小刚还和莎士比亚合作过呢。

  • 第16楼 ludekun 说:

    活人和活人,死人和活人;同代与同代,同代与隔代还是有差别的吧。我已经翻出几本相关资料,学习后,有问题再来请教。
    我说了一些不得体的气话,造成了某些误会,再致歉一下。

  • 第17楼 匿名 说:

    ludekun一向律人严于律己,善化敌于空口无凭之间,乃真高逸之士,magasa就不要再杀鸡用牛刀了。

  • 第18楼 ludekun 说:

    此处不熟。昨天最后一段,因“可能您的知情人留言里带有外部链接,正等待审核,请稍候! ”不知有否显示,在豆瓣给magasa又传了一遍。
    18楼说我无凭,请问具体是指?
    说到凭借,发现昨天还有个小问题没说清楚。magasa引的“新星出版社的宣传语”是豆瓣网上得来的?实体书上的封腰不是这样的。豆瓣很多书的简介都很夸张,且有错误,不止这一书。而实体书的封腰固然夸张,但还是存在着程度上的差别,且翻两页就有阿城客观得多的序言。以上只是个小问题。

  • 第19楼 KTV 说:

    且容我先说我对你们所讨论的历史出处等一概不知,就态度上来讲;
    真是来共勉的人的话总归应该先承认不当再指出别人错误的吧?
    当然大家都是网络中人,难免有口文人之气,两家点头一让就是了,问题说清楚了大家自然会谅解,不过说什么钱德勒粉丝看了夸大其辞自然会略去我就不解了,当真知道的人买新星的书可能性有多大?早看过了还买啊?那么那些初次接触的目标读者呢?怎么办?有时候一个先入为主的错误观念可要费好多功夫才能纠正,我就深受其害。
    不过学术界这个要驳斥错误观点的程序复杂度我也知道,往往很多时候这套程序简直让许多历史悬案只能石沉大海。提出一个观点只要找到一手二手资料,而驳斥的要找比提出的找更多的一手二手资料,怪不得漫天学术界都是新名词,没有谈那些基本问题的人。

  • 第20楼 ludekun 说:

    KTV说的大部分我都同意,我的不当之处均无掩饰,也致歉了好几次。你具体指出的一句,我说的时候有个前缀,是“恶心地说”,也就是一相情愿地说。
    知道的人买新星可能性有多大?我觉得可以分两点讲。一、像我这样,是近期才开始读钱德勒,自觉尚能读懂钱德勒,手头实体书只有一本《长眠不醒》,在网上读了《小妹妹》。买了新星《漫长的告别》(市面上新星系列目前似乎只有这一本)后,觉得把那个广告封腰拿掉后,装帧很不错,拿在手里也很厚实,价格(25元)与新星之前的“午夜文库”或者其他非侦探小说类小说相比,与书价普遍上涨的其他出版社同类书籍相比,都不算太贵。所以新星的书,我是想收一套的。这样说来,我可能也算是“初次接触的的目标读者”吧。二、早看了买不买?请看这个帖子:http://www.douban.com/subject/discussion/1162376/
    “错误观念也要费好多功夫才能纠正”,很赞同,我觉得也不必专门针对新星吧,纠正了一个,还有很多等着,所以我提到有一种“最终在场”。回到具体问题,扔掉那个封腰(上面的言辞比网上的又好一些),其他描述在我看来都挺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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